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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有担当 依法履职见实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履职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心系贵州发展、情系贵州人民,两次亲临贵州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多次对贵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贵州发展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注入强大动力,指引贵州各项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创造了赶超跨越的“黄金十年”。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始终紧跟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彰显了地方人大工作的贵州特色、贵州亮点、贵州创造。

  

 

  五年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创新做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制定地方性法规38件、修改110件,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88件,对52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34件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7个,开展专题询问6次;组织代表集中调研视察99 次,全部办结代表议案 10件,建议3435件,全面完成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各项任务。

 

  立法引领:法治保障根基更加牢固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如何做好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在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实施推进会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二要完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三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合理统筹好立法资源。

  贵州是中国革命的圣地、福地、伟大转折地,红军长征时在贵州活动时间最长、活动范围最广,留下长征不可移动文物753处。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制定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进一步加强了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为贵州走好新时代长征路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全世界没有任何婚姻制度可以承诺给人幸福,但应当有制度可以避免家庭发生极端的不幸事件。”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反家庭暴力条例,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纳入法治轨道,用法律制度按住家暴的“拳头”。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省人大常委会闻令而动,吹响人大战“疫”集结号。及时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五年来,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法工作每年都有新进展,都有新亮点。

  2018年,针对贵州林木种苗市场需求及种苗质量、市场管理等实际问题,制定林木种苗条例;为了保护和培育国有森林资源,制定国有林场条例;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20件存在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打包修改,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2019年,制定电梯条例,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促进全民阅读;制定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保障大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制定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重新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用最严格的法规制度保护环境、治理污染。

  2020年,制定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加快政府数据汇聚、融通、应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制定节约用水条例,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公众健康。

  2021年,全面完成涉及民法典地方性法规清理,修改完善殡葬管理条例、合同监督条例等12部法规;以“决定+条例”的创新形式,与云南、四川两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务服务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建立全方位保护工作机制,专章设定留守和困境儿童保护措施,立法进程在全国地方立法中走前列。

  2022年,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等十几部法规的制定或修订,丰富了法治贵州建设的法规“工具箱”。

  回顾五年立法工作,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深入研究和把握实现高质量发展对地方立法提出的新要求,安排一批体现贵州特点和紧迫需求的立法项目,更好地发挥我省特有优势,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

 

  监督保障:护航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综合利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监督手段,把“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一把“利剑”。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每年选取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长远福祉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紧扣法律条文,重点检查法定责任是否履行、法律规定是否落实、违法行为是否查处,直击问题、较真碰硬,人大监督的刚性明显增强。

  “民之法典,贵在实施。”民法典正式实施8个月后,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就民法典学习宣传及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贵州贯彻实施民法典总体情况,成为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中首家开展民法典执法检查的省份。

  从2015年起,省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重大政策落实,使执法检查既紧扣民族区域自治法律规定,又落实到具体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成为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硬核”品牌。

  “在今后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好执法检查的科学定位,这不是常规的监督,不是政府的工作检查,更不是一般的调查研究,所查结果不是一般性的工作问题,而是违不违法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指出。

  开展“贵州环保行”活动,是贵州人大监督的另一块“金字招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紧盯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贵州环保行活动,查找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顽瘴痼疾”,改善生态环境。“守护美丽赤水河·创建生态先行区” “守护母亲河·奋力出新绩”“美丽乌江·拒绝污染”……一年一个新主题,推动赤水河、乌江流域青山长存、绿水长流。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开展‘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为抓手,持之以恒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首次听取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肯定,“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是宪法和监察法的规定,体现了同级国家机关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的宪法精神。”

  此外,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还听取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审判监督工作、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全省学前教育工作、就业促进工作、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等报告,用人大监督最强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代表履职: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深叶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要尽最大的努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女性就业,让妈妈们不用为了外出打工和孩子分离,就能有一份不错的收入。”履职的第五年,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贵州铜仁祯通衢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丽用刺绣、染织等传统手工艺帮助妇女就业,通过“手工艺+家政”两条腿走路模式,带动更多妇女就业。

  “以前,一个家庭培养一个大学生就能改变家庭生活。当前,就业形势严峻,农村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突显,知识、技能长期闲置,对个人和社会造成极大浪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织金县板桥镇中心村村民王素兰关注就业,建议通过完善用人制度与招聘制度,完善就业保障措施,提供就业实训,持续推动解决农村大学生就业难题。

  “省委、省政府科学部署,各项宏观政策及时出台,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大金融纾困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力度,让量大面广的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贵州达能欧姆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斯清关心民营经济发展,建议推动营商环境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构建有活力、有创新力的开放创新制度环境。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履职五年来,从“决战脱贫攻坚”到 “乡村振兴”,从“疫情防控”到“医疗保障”,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到“产业结构调整”,每一个重要领域都留下人大代表坚定履职的身影。

  代表高质量履职的背后,是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的铿锵步履。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人大依法履职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深化拓展“脱贫攻坚,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激励引导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全省6名人大代表获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在省委表彰的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组织书记、优秀村第一书记中,各级人大代表有667人。

  认真总结“脱贫攻坚,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成功经验,接续开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伟大实践。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人大代表延续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旺盛士气,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产业中冲锋陷阵、建功立业,当好乡村振兴的宣传者、践行者、代言者、监督者。

  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建成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开通视频连线功能,积极推动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履职,实现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线上线下密切联系。开展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专题调研,完善省人大代表建议提出、办理、考评工作机制,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网上服务,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省直目标考核。

  

 

  始终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重心,深化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会议期间与基层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以来,省人大代表认真行使权力,忠诚履行代表义务,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在深化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在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断体现人大工作的新成效新亮点,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代表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用心付出。”慕德贵说。

 

  强筋壮骨 :“四个机关”建设出新出彩

  努力打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是提高人大工作实效的重要保证。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作为人大工作重中之重。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中共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意见》和《中共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梳理工作清单,逐一抓好落实,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成效。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省委督查机构,对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对全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联合调研,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2021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创新打造“一点十面”工作总抓手。“一点”就是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着力点,“十面”是省人大10个专门委员会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齐发力,分别长期开展一项主题活动,创建工作品牌;每年开展一项专题调研,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一项项具体工作,一个个明确目标,让“四个机关”建设实效看得见、摸得着。

  五年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自觉弘扬贵州“听党话、跟党走”的优良传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省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确保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自觉接受省委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及时落实省委指示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认真研究决定省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2019年,向省委报告批准后,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健全省人大常委会党的组织体系;2020年,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专报、请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28件次;2021年,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系统梳理62项人大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逐项分解落实;2022年,制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方案》,狠抓作风建设,增强依法履职本领……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是全省立法、监督和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第一方阵,我们要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把党中央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明确的措施任务落到实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李三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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