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工作报告】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取得新成效
1月1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慕德贵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系统梳理62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逐项分解落实。报经省委同意,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贯彻实施民法典、重点流域保护、粮食安全、安全生产等重要指示精神,新增5项重要立法、2项重要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在全国率先开展民法典执法检查,成立四个工作专班,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负责推进实施。高质量完成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会同云南、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以“决定+条例”的创新形式,实现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乌江保护立法,充分运用法治武器推动打好乌江治理和保护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农作物种子立法,同步开展种业振兴专题调研,用法规制度保障种源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及时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高效完成我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改工作,以法治方式服务全省安全稳定大局。制定无线电管理条例,增设专章保护“中国天眼”这一“国之重器”。(来源:人大论坛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