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工作报告】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在守护绿水青山收获金山银山上取得新成效
1月1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慕德贵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政治责任,持续加强生态领域立法监督,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用最严格的法制保护生态环境。作出关于依法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决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节约用水、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等条例,修改水资源保护、林地管理等条例,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多维度多层次融入立法。作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对20件地方性法规进行打包修改,使我省地方性法规更好适应生态保护新要求。全省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130余件,覆盖水、气、声、渣等环境污染要素,形成了具有贵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规体系,我省生态环保立法多次得到栗战书委员长充分肯定。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听取审议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连续7年开展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工作,围绕依法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开展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听取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
构建联动监督生态环保的工作格局。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黔开展执法检查。各级人大每年开展“6·18贵州生态日”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回头看”要求,督促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开展长江流域保护、全省自然保护地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题调研,形成各方共同发力的联动监督格局。(来源:人大论坛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