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工作报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在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上取得新成效
1月1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慕德贵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健全法规制度,强化人大监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巩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依法弘扬优秀文化。率先制定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并开展执法检查,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推动我省红色文化传承、理想信念教育和红色旅游发展,得到栗战书委员长肯定。率先制定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对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中的共性问题、重要问题作出统一规范。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制定人民调解条例,接续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立法调研。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两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动二孩、三孩政策落实。修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禁毒条例,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社会信用条例,促进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制定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积极支持“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来源:人大论坛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