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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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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全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工作大局,积极做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实效,注意加强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 重视立法,积极开展各项立法工作

  (一)认真做好自主立法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把制订《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作为我委提案的立法项目。这是我委2011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是继在2010年成功完成《贵州省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主导立法项目之后,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条件下开展的又一项主导立法。委员会高度重视该项立法工作,主动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教育厅、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年初,我们拟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教育厅、部分专家学者组成的起草小组。积极协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教育厅等部门共同开展条例的论证、调研、征求意见工作,并赴海南、广东、浙江等省及遵义、黔南、黔西南、安顺等市(州)调研。经过扎实努力工作,反复推敲,数易其稿,形成条例草稿。目前,条例草案已提交11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了一审。

  (二)认真做好法规案的审议工作。《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是列入本届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具有鲜明的民族和地方特色,因此,在过去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就显得十分必要。委员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政府法制办、省文化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介入起草调研工作,并与他们一起深入黔东南、铜仁、安顺、黔西南等市(州、地)开展实地调研,进入人大立法程序后,我委将法规文本印发九个市(州、地)人大征求意见,召开了有关厅局论证会,并到遵义市、绥阳县、黔南州三都县等地征求意见。目前,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了一审。

  (三)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的论证、审议工作。我委配合法工委做好该法规的起草工作,积极参与该条例草案的论证和调研,并就非物质文化一章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该条例已于7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条例通过后,我委还参加了915日在仁怀市召开的贯彻实施座谈会。

  (四)认真做好立法项目的调研工作。按照我委2011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我委的立法调研项目有《贵州省职业教育暂行条例(修改)》、《贵州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贵州省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爱国卫生条例(修改)》。委员会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结合省情,考察学习省外立法经验,收集资料,为制订法规做好准备工作。特别是对于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等关心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问题,我委从2010年起就高度重视,提前调研,与法工委一起赴宁夏学习相关立法经验,并参加常委会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条例课题组,赴贵阳市花溪区、金阳新区、黔东南州剑河县进行专题调研,为起草法规做好准备。

  (五)积极协助全国人大开展立法工作。配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到贵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我委认真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论证会,收集、整理各厅局、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并草拟相关报告报全国人大。

  二、认真做好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一)法律监督

  1、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我委于年初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检查对象和重点内容、检查组的组成、新闻报道和工作要求等。4月至5月,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各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农产品生产基地、牲畜屠宰场、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等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较为客观、全面地了解了全省各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有关厅局和各市(州、地)人大常委会(工委)按要求进行了自查,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交了书面报告。615,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报告,并交换了意见。726,执法检查组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就报告征求意见稿中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建设、配套法规制订等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我委根据各检查小组的检查报告,草拟了执法检查报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于926,省人大常委会顾久副主任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对加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认真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食品安全专题询问工作。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就全省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开展专题询问工作,我委高度重视,协助办公厅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沟通协调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准备询问题目,召开工作协调准备会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为开展专题询问做好了充分准备。926,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审议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报告的同时,就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由于组织周密,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密切关注,专题询问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3、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检查。11月上、中旬,我委会同省档案局分赴遵义市、安顺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和相关厅局、单位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贵州省档案条例》执法检查,促进了各地、各部门依法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二)工作监督

  1、3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久带领我委部分委员到教育厅进行调研,听取了省教育厅关于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条例起草等工作的汇报。与教育厅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领导进行了充分交流,明确了年度工作的重点,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义务教育条例起草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

  2、5813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唐天标带队,赴我省调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情况,我委提前计划,精心组织,配合全国人大调研组在贵阳召开了省、市两级座谈会,并协调组织好调研组赴毕节地区开展调研、考察、座谈等活动,为调研组顺利开展工作做好服务。

  3、对高考评卷工作进行视察。高考评卷工作历来是社会和广大考生十分关注的热点,我委每年都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7月下旬,我委组织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了我省2011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视察期间,委员们深入到评卷现场,详细了解评卷情况,并对改进高考评卷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4、参加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督导检查,赴遵义、黔南州、安顺等地开展督导工作。通过督导工作,有力促进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

   三、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注重议案办理质量

  督促政府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既是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法定的职责和义务,更是尊重代表权利的体现。我委把增强代表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办理实效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认真督办相关建议。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将马仲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速推进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的建议》和黄永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建议》作为2011年度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代表跟踪督办建议,交由我委具体承办。为做好上述两件省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我委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了督办小组,发函至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等具体承办单位,并提出商办意见和要求。委员会及时将督促办理情况和办理具体意见,分别与马仲玲代表和黄永健代表进行了沟通,两代表均表示满意。

  四、注重沟通,加强多向联系

  主动加强与对口部门、市(州、地)、县人大、全国人大和各兄弟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的联系与沟通,是我委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的基础。

  (一)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在工作中,我委高度重视与各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与合作。无论立法还是监督工作,我委都积极与对口联系部门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在立法工作中提前介入,与法规草案起草部门共同开展立法调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今年2月,我委组织召开了有十六个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沟通协调2011年工作重点和对我委工作的意见,达到了与政府部门联系与沟通的目的,有力地促进了我委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与交流。一年来,我委的工作得到了各市、州人大、地区人大工委和各县级人大的大力支持、帮助。根据我委安排的工作,各地上下联动,积极配合,拓宽了立法和监督的工作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委还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地县人大同志的意见,并及时沟通和交流省人大与地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与经验,共同推动和促进全省人大教科文卫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与全国人大和各兄弟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与交流。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就有关地方立法工作,赴广东、浙江、海南、福建、江西、黑龙江、山西、内蒙古、河北等省(区、市)学习考察,并热情接待了山东、内蒙古、辽宁、河南、浙江、甘肃、吉林、宁夏等省(区、市)人大及教科文卫委来贵州学习考察的人员。7月上旬,委员会有关领导和办公室同志参加了在内蒙古召开的西部十二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相互交流了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经验。11月上旬,委员会有关领导和办公室同志参加了在福建厦门召开的全国各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了解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工作情况。12月下旬,派员参加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在海南举办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监管的专题研讨会。

  (四)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的联系。为了发挥好教科文卫领域咨询专家的作用,我委积极为专家做好联系和服务保障工作。在起草《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和审议《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过程中,我委主动邀请专家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和修改工作,保证了法规草案的整体质量。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过程中,也认真听取和吸纳了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从而为常委会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

  五、进一步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一是我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党组的部署,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同志的思想水平,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委员会还注重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理论知识,学习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更好的做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二是完善了制度。我委建立健全了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发挥委员、代表在委员会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严格按照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坚持集体行使职权,有计划地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三是改进作风。委员会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注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不论在立法还是在监督等相关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工作走群众路线,使我委的立法和监督工作能充分反映民意。同时,认真做好“四帮四促”的各项工作。

  一年来,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深深体会到:一是通过自主立法有效促进地方立法,取得明显成效。通过连续两年的自主立法,我们认识到立法机关立法工作不能消极应付,而应该积极主动承担起日益繁重的社会责任,切实发挥自主立法的功效和作用。加大自主立法力度,发挥地方立法的自主性和先行性,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对立法活动进行宏观上的把握和控制,合理配置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努力防止“借法扩权”和“部门利益法制化”。以达到立法的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和效益性的有机统一。二是创新工作方式,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成效显著。首先是组织形式创新,执法检查组首先实地检查,然后听取省政府汇报,与实际检查情况进行比照,交流情况、交换意见更加有针对性。其次是检查方式创新,广泛采取了现场问卷调查和网上问卷调查,充分收集群众、网民意见,根据调查结果,用图文并茂、图表分析的方式,形成问卷调查报告供参阅。再次是监督方式创新,各执法检查小组在检查中掌握实际情况,在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与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充分交换意见。会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督办、整改,消灭了食品安全的隐患,取得明显成效。三是专题询问工作取得显著效果。我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询问工作,我委通过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加强与相关厅局和常委会委员的沟通,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贡献。通过这次专题询问,展示了常委会委员的风采,提高了审议执法检查报告质量,体现了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成效。经过全体委员及办公室同志的不懈努力,今年我委虽然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今后改进和提高。

 

                            2012年工作要点

 

  新的一年里,教科文卫委员会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贯穿于委员会的工作始终,找准切合我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的关键点,找准人民群众利益攸关的聚焦点,努力提高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主要工作是:

  1、立法工作方面: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委员会开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起草工作。将《贵州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贵州省科普条例》作为立法调研项目。

  2、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3、工作监督方面: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4、工作调研: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义务教育发展现状的调研。

  5、召开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

  6、编印教科文卫法律法规选编。

  7、完成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

  8、其他。

  2012年,是省十一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不怕困难、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永不退缩”精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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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0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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