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省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不断改进立法工作,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委员会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抓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的地方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扎实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对纳入立法调研项目的《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和修改《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规案,委员会在省内外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立法调研。其中,《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草案)》经省政府送省人大常委会后,委员会及时按程序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经省人大主任会议讨论决定,该《条例(草案)》于2012年1月初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其余法规案正在进一步的调研中。
(二)配合做好《贵州省禁毒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为做好《贵州省禁毒条例》的制定工作,根据2010年常委会初审中委员们提出的修改意见,委员会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法制委共同做好修改论证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条例(草案)》。2011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已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三)积极做好《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工作。为整合立法资源,确保立法质量,两年前委员会就提前介入《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在反复研究修改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共同修改完善了《条例(草案)》文本,并提出了审议意见的报告,经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于2011年7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了初审。11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将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及时修改《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针对当前因酒后驾驶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为加大对酒后驾驶、使用假牌假证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的规定,结合贵州省实际,委员会及时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等部门共同起草了《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修正案(草案)》,并于2011年7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五)认真完成全国人大相关委员会交办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要求,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将征求的意见汇总上报。
二、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在监督工作中,委员会着重加强了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民生问题解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的监督,通过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协助常委会认真开展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一)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2011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司法厅《关于全省“五·五”普法工作的情况报告》,并作出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配合常委会审议以上两个报告,委员会分别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和全省实施“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将调研报告送常委会会议参阅,为促进全省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和新一轮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在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先后到贵阳市、黔东南自治州、毕节地区、六盘水市开展了调研,深入了解基层法院开展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及时拟写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阅,对支持全省法院进一步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和提高民事审判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及后续跟踪监督工作。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强烈关注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的要求,2011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委员会按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对遵义市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及时向常委会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规定,执法检查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后,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委员会及时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向省人民政府进行了反馈,并对整改情况认真做好后续跟踪监督。2011年5月,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整改落实情况和下步措施的报告,确保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监督实效。
(三)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2011年4月至5月,委员会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重点检查与委托检查,掌握了我省贯彻实施该法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2011年8月,全国人大内司委陈建国副主任委员一行,在2010年执法检查基础上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重点对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后,我省在提高妇女参政比例、依法保障妇女劳动权益、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委员会积极配合调研工作,精心制定调研方案,认真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了调研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调研结束后,委员会通过简报和专题情况通报及时将调研组的调研情况向相关领导和单位进行了通报。
(四)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涉诉申诉意见是内司委协助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委员会坚持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排解民怨、化解民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意见,切实帮助解决当事人合法诉求,积极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在办理涉诉申诉工作中,委员会关注民生、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对重要申诉件及时转办、跟踪督办、办结反馈,全年共受理涉诉申诉件94件,转交有关司法机关办理42件。
三、认真办理代表议案,确保代表依法履职
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把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督促有关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进公正执法作为办理代表议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1年,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将张树昭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第1号议案交付委员会办理,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就议案具体内容进行了调研,发函征求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及时向提出议案的代表反馈办理情况,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将该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了审议。
四、注重学习交流,不断拓展视野
加强与对口部门、各地人大内务司法(法制)委的沟通交流,通过会议、调研等方式,了解有关工作情况,学习先进经验。2011年4月,委员会在毕节市组织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大、地区人大工委内务司法(法制)工作座谈会,通报了委员会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11年的工作安排,学习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与会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学习情况畅所欲言,达到了相互交流经验、沟通思想、增进了解、促进工作的目的。2011年6月,委员会参加了全国人大内司委在湖南召开的消防法实施和消防工作情况座谈会,并在会上介绍了我省做好消防工作的情况和经验。2011年7月,委员会参加了在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的西部地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2011年12月,委员会参加了全国人大内司委在云南召开的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并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此外,委员会还热情接待了福建、上海、黑龙江、辽宁、海南、山东等省(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来贵州调研考察,交流了开展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有关情况和经验。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委员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建设。一是加强支部建设。根据常委会党组、机关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四帮四促”活动,帮助扶贫联系点正安县乐俭乡辽远村落实扶贫项目,协调解决扶贫资金。协助省人大农委积极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将国家列入扶贫工作重点县的道真自治县列入2011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委员会党支部还深入到挂帮联系的兴仁县百德镇大乐村,了解实际情况,谋划帮扶工作,为下步开展帮扶工作打下了基础。通过开展“四帮四促”活动,使支部党员干部增进了与基层群众的感情,进一步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主任办公会议、支部会议等形式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特别是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的精神进行了学习,支部党员的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继续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为抓手,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委员会的整体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委员会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和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还存在差距。在新的一年里,委员会将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突出工作实效,更好地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为实现贵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将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努力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
一、 立法工作
(一)制定项目:1、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2、做好《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修改工作;3、做好《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的修改工作;4、做好修订《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调研、文本修改、论证等工作。
(二)调研计划:对制定《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贵州省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贵州省见义勇为条例》、《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二、 监督工作
(一)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工作;
(二)结合内司委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委员会委员开展相关专题调研;
(三)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视察工作;做好配合全国人大内司委到贵州开展的相关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
(四)依法办理人民群众的涉诉申诉意见。
三、自身建设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创建学习型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人大内司委的联系、沟通与协调。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内司委组织的培训和会议,不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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