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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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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通过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 认真开展立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粮食安全和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突出问题。为保障我省粮食安全,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委员会从我省实际出发,积极开展立法工作。

  (一)完成《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粮食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确保粮食有效供给,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委员会将该条例作为今年的立法重点。赴省内外开展立法调研,参与法规草案的修改和论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了审议意见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开展《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我省气候资源十分丰富,在发展立体农业、缓解工程性缺水等方面有很大潜力。但目前存在利用率不高、开发方式不合理、农业新品种引进和项目建设等缺乏气候可行性论证等问题,需要立法予以规范。委员会建议将该条例作为明年的自主立法项目,已在省内外开展了调研工作。

  二、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三农”工作是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委员会紧紧抓住这个重点,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我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5月,我委组成执法检查组,在陈华祥副主任带领下,对黔西南州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深入兴义市和安龙县的学校食堂、酒店、养殖场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在检查结束后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

  (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去年,我委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今年78月,我委在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9个市(州、地)进行自查的基础上,赴安顺市、黔东南州对执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从检查反馈情况看,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生猪“瘦肉精”、生鲜乳三聚氰胺等为重点的例行监测和重点抽检工作得到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有了一定进展,农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推行。但经费投入不足,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监管技术手段缺乏和人员队伍不足,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听取水利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2号文件提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为了解我省贯彻落实情况,委员会专门听取了工作汇报。省水利部门抓住了这次难得的历史机遇,争取到中央投资55亿元,是去年的149倍,在全国名列前茅;拟开工20个骨干水源工程,位居全国第一;829座病险水库全部纳入国家规划,成效十分显著。委员会建议水利部门与农业、林业等部门加强合作,做到水利建设与生态建设、城镇化建设等协调发展,积极探索管水的机制体制,加强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的监管,推动我省水利建设跨越式发展。

  (四)听取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创建农产品品牌工作情况汇报。我省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积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了一批蔬菜、茶叶、辣椒、畜牧产品优势特色品牌,但发展速度慢,总体水平仍较低。委员会建议加大引导和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力度,加强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打造几个上规模上档次的特色品牌农产品推向全国市场,还要积极引导这些产品进入本省超市等大型市场,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五)听取省供销合作社发展情况及相关立法进展情况汇报。供销合作社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活跃我省农村商品流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没有规范其发展的法律法规,委员会认为,通过立法来促进供销合作社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很有必要。《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条例(草案)》基本成熟,建议列入明年常委会立法计划。

  三、紧密结合贵州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专门委员会搞好立法和监督工作的基础,只有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全面掌握省情,才能在开展相关工作时拥有发言权,才能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保证人大工作的质量。

  (一)开展诚信农民建设情况调研。良好的诚信环境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清镇市是我省诚信农民建设启动最早、获得经验较多的地方,得到了国家副主席习近平的肯定。为此,我委赴清镇市开展了调研。2006年以来,清镇市提出要诚信于党和政府、诚信于法律法规、诚信于市场准则、诚信于金融支持、诚信于合同约定的“五大任务”,并制定了评定标准和奖励办法,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委员会建议要将诚信建设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建设“诚信贵州”。

  (二)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研。我委赴安顺市和黔东南州开展了调研。从调研情况看,我省龙头企业实力明显增强,特色优势产业有力推进,农产品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农业招商引资步伐逐渐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速发展,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委员会建议要积极引导在我省落户的外省大型农产品龙头企业带动本省企业转变观念、加快发展,大力扶持我省农产品知名品牌,相关部门在政策、资金、人才、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要跟上,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注重农民增收和可持续发展。

  四、注重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

  委员会根据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

  (一)办理遵义市赵传灵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农产品市场促进条例》”的议案。议案交由我委和财经委共同办理。两个委员会召开会议共同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意见,我委负责同志还赴遵义市就议案办理情况及时向代表反馈,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在此基础上,我委起草了关于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督办安顺市韦朝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立项建设”的建议。该建议由陈华祥副主任牵头督办。我委组成督办组,在听取省水利厅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后,随陈华祥副主任赴紫云县实地察看工程准备情况,并与提建议代表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充分听取意见。安顺市分管领导要求县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抓紧开展工作,并表示如有困难市里帮助协调解决。省水利厅表示尽快向国家积极争取,帮助工程早日开工。目前,省水利厅已安排了应由紫云县自行解决的前期工作经费50万元,还将积极争取省财政的支持。

  (三)督办黔东南州罗亮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油茶产业补助标准”的建议。我委多次督办并赴黔东南州听取代表意见。经过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的积极努力,国家林业局决定将中央扩大内需油茶示范基地项目新造林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每亩200元提高至300元,省级每亩另配套100元。此外,省财政厅已会同省扶贫办下达黔东南州扶贫资金4200万元用于发展油茶产业。

  (四)继续跟踪督办去年代表所提“尽早开工建设兴仁打鱼凼水库”建议的落实情况。去年我委对该建议进行了督办并向主任会议作了报告,今年又继续督办。对往年代表建议跟踪落实是我委增强监督实效的一次新尝试。在我委的关注和水利厅的努力下,打鱼凼水库等21个项目已纳入国家规划,并列为今年我省骨干水源工程第一批开工建设项目。

  五、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2007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一部引导、支持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法律,为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增强依法监督的能力,在全国人大农委的大力支持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委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北京举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题培训班。全省9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25个县(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农委工作的副主任、农委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将对我省进一步加大法律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六、切实搞好配合,协助全国人大做好相关工作

  (一)认真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该法的修订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为使草案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全国人大在各省区广泛征求意见。我委向10多家省级部门征求意见,并及时整理上报。

  (二)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森林法》和《种子法》修改等问题的调研。3月,以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王金山为组长的调研组来黔开展调研。我委认真准备、周密安排,邀请省人民政府和10多个部门、单位参加座谈会,向调研组汇报工作并回答询问。陈华祥副主任和委员会负责人全程陪同,深入遵义市、安顺市和黔南州实地了解情况,圆满完成调研任务。调研组对我委的组织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参加全国人大农委召开的研讨会议。11月,陈华祥副主任和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在海南召开的研讨会,全国31个省(区、市)人大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期间各地就粮食主产区扶持政策和加强林业发展建设进行了座谈,我委向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林业建设的意见建议》和《关于扶持粮食生产政策的建议》。

  七、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于国家和全省工作大局,围绕省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努力当好参谋助手。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把中央和省委的各项精神以及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贯穿到人大农委的工作中,心中时刻装着农民群众,尽心做好,尽力而为。二是打牢履职基础。学习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履职。三是提高履职水平。立足于“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发展速度慢”、“农村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的基本省情和主要矛盾,牢牢抓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这条主线,提高人大工作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我委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积极服务基层群众,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深入“四帮四促”联系点,了解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给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并把困难和问题带回来,请省级各相关部门积极帮助解决。还深入到帮扶农户家中,送温暖、献爱心,进一步增进了与农民群众的感情。委员会还与省水利厅一起帮助联系点以外的几个乡镇解决了饮水困难问题。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本届人大农委任期的最后一年,委员会将继续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等工作,为我省深入开展“三农”工作,推进农业农村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

  在今年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建议将《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条例(草案)》、《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草案)》列入立法计划。

  二、监督工作

  1、听取我省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报告;

  2、听取我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

  3、听取我省农业“十二五”规划中有关立法工作情况报告;

  4、继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5、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三、课题研究

  开展关于我省油茶产业发展前景的课题研究。

  四、调研工作

  1、对黔中水利枢纽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研;

  2、对我省农业技术推广情况进行调研。

  五、完成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自身建设

  委员会和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的主题,求真务实,踏实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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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0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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