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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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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责,代表、选举、任免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调研,认真做好立法工作

  根据年度立法计划,委员会积极开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修正工作。《实施办法》1994年施行以来,对保证我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代表作用、指导各级人大开展代表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简称《代表法》)修改后,对代表的权利义务、履职范围、代表的监督等作了进一步规范。为使我省的《实施办法》与修改后的《代表法》更好衔接,保证《代表法》在我省的贯彻,委员会于去年底成立了《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小组,积极开展修正工作。通过大量资料分析、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了《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并提请常委会审议,已于7月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

  二、加强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今年,是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的第一年,委员会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加大代表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切实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委员会坚持统筹规划,加大代表培训针对性和适用性,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在提高培训的实效上下功夫。结合基层代表的实际,在深圳举办了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邀请深圳的专家就循环经济与立法监督、科技自主创新等专题进行讲授,并考察了深圳改革发展的成果。各市(州、地)的基层省人大代表和代表工作部门的同志近60人参加培训。专题知识的讲授和实地考察,极大地促进了代表学习的积极性,使代表们进一步拓宽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找到了差距、增强了责任意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与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分期分批组织了贵州省全国人大代表16人参加了全国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认真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二)精心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委员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突出重点,精心选题,认真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提供服务。一是组织开展好省人大代表的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委员会加强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系,及时下拨代表活动经费,拟订活动方案,认真解决代表活动中的有关问题。5月至7月,组织省人大代表围绕“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加速发展”、“三农”、“十大民生工程”等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为增强活动的实效,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在调研结束后,委员会及时将代表们调研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转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要求在12月底前答复代表。10月至11月,组织省人大代表围绕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各地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视察。二是组织好贵州省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7月组织贵州省全国人大代表分三个组赴遵义市、黔南州、毕节地区就加快发展工业经济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11月组织代表分两个组赴安顺市、黔南州就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情况开展集中视察。代表们通过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深入到城镇、农村、企业、学校、社区等地,广泛与基层人民群众联系,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对各方面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为代表参加全国人代会和省人代会审议好各项工作报告、提出好的议案和建议作好准备。

  (三)完善建议办理机制,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委员会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建立与有关专门委员会、“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措施,规范办理程序,明确目标责任,确保代表建议得到落实。一是汇编交办。为了使代表能够了解建议交办情况,促进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及时将省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收到的代表建议汇编成册,发送给全体代表、各专门委员会、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部门和各承办单位。二是重点督办。认真做好主任会议督办建议的筛选、交办与督办工作,将6件代表建议作为主任会议督办件,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别牵头,有关专门委员会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督办小组进行督办;将8件代表建议作为省人大代表跟踪督办件,分别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三是集中督办。结合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和“回访”活动,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为充分发挥重点建议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委员会密切跟踪做好重点建议督办工作,与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政府建议提案处赴承办部门联合督办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督办的代表建议,就建议承办部门办理情况面对面征求代表的意见。通过加大督办力度,促使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共交办、转办了3件代表议案和432件代表建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建议办复率为100%,代表对办理答复满意率达99.7%

  (四)保障代表知情权,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委员会继续加强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代表信息保障机制,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们定期送阅政府公报、经济统计资料、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情况报告及《中国人大》、《人大论坛》等资料,保障代表能够及时掌握“一府两院”和人大的工作重点和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好《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积极组织好贵州省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的活动,并为常委会委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做好服务。根据各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组织相关方面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一年来共安排了10名全国人大代表、54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积极组织贵州省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的立法、执法检查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调研活动,参与省委有关部门、“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组织的“万名公众代表评选全国道德模范”、“三个建设年”信息员工作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征求意见等工作。

  三、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和任免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中央、省委文件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全省各市、州和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在201110月至20122月期间进行。这次全省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是我省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选举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为了使全省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省委成立了贵州省市县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在省人大选任联委,负责指导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推动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一是坚持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作为指导选举工作遵循的原则,坚持做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对各地提出的涉及法律的问题,坚持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各地开展换届选举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二是做好培训。为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序开展,承办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联合举办的“市(州)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举办了全省市(州、地)人大换届选举统计报表培训会,对换届选举统计工作进行培训。针对各地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新手多、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实践经验不足的情况,委员会提前筹划,制作了《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修订编印了《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发至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三是及时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委员会分赴9个市(州、地)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并深入到乡镇选区,督促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及时了解和总结各地换届选举的情况和经验,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四是经费保障。加强与省财政厅的联系,积极向省财政申请换届选举补助经费,共补助3000余万元用于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依法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一府两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各项人事任免工作。全年经委员会初审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有关人事任免人员共114人(次)。

  四、积极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活动

  按照常委会2011年执法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5月委员会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组织委员会委员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赴安顺市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平坝县、西秀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等地,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了解,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有关工作的开展。

  五、积极做好毕节地区、铜仁地区撤地设市指导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撤销毕节地区设立地级毕节市、撤销铜仁地区设立地级铜仁市的批复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依照《选举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委员会积极作好毕节地区、铜仁地区撤地设市相关工作。分赴两地开展调研,起草了相关决定草案,并就毕节、铜仁选举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相关事宜进行具体指导。

  六、加强与省内外人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

  一年来,委员会加强与全国人大及兄弟省区市人大的联系与交流,通过相互学习,拓宽了工作思路,借鉴了有益经验,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委员会先后参加了全国人大在安徽召开的《中国人大》发行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召开的十四省区市人大选举代表联络工作座谈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做好北京军区全国人大代表到贵州视察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接待了河北、广西、上海、天津、厦门等地人大代表工作部门的同志到我省考察。委员会还注重加强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委代表工作部门及省有关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联络、互通信息、交流经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委员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面对“十二五”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委员会工作水平和效率,努力使自身工作符合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自身工作的需要,认真组织学习《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等专业知识,提高了业务素质和能力,促进了工作开展。二是按照省委的部署,积极开展好“创先争优”、“四帮四促”和“三个建设年”等活动。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思路,围绕代表、选举、立法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听取基层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委员会工作的开展。

  一年来,委员会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但我们也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和完善。在新的一年里,委员会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选任联委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加强代表、选举、任免工作,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代表工作

  (一)总结经验,推动代表工作创新。明年是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年,也是市(州)、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年。为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促进新一届各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将于上半年举办省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总结省人大代表在和谐贵州建设、推动跨越发展中积极发挥作用的经验和做法,为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提供经验。

  (二)突出实效,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按照“小型、专题、深入、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好贵州省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

  (三)改进措施,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出成效。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力度,积极探索建议办理新方式,督促各承办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四)强化培训,推动新一届各级人大代表和代表工作部门人员素质的提高。编印《实用法律法规汇编》等资料,下发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及县、乡人大,用于指导培训各级人大代表。组织一期人大代表工作部门人员的专题培训班,加大代表工作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代表的能力和水平。

  (五)做好代表履职服务工作。加强与各级人大及“一府两院”相关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推动《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办法》的贯彻实施。

  二、换届选举工作和任免工作

  继续做好市(州)、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举办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和新一届贵州省全国人大代表换届的准备工作;按照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原则,认真做好各项人事任免初审工作。

  三、立法工作

  继续对《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草案)》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条例》的修改进行立法调研。

  四、加强自身建设

  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委员会的整体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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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0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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