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石宗源 林树森 黄瑶 王富玉等出席
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表决通过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1月20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省委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石宗源、林树森、黄瑶、王富玉等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林明达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龙超云、姜延虎、刘思培、张林春、刘汉樵、刘江年、李先忧、李春燕、李跃南、张志年、周庄生、周忠良、崔文玉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托,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向大会报告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他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自2003年1月选举产生以来,在中共贵州省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省第九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有机统一,围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根本主题,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贵州”、推进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突出发展主题,地方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8件、修正6件、废止3件,批准贵阳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55件、批准废止2件。经过历届和本届常委会的努力,到目前为止我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284件,这些法规为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三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四是注重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工作进一步改进。
龚贤永说,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人大工作全局,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贵州”、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正确进行集中,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四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是坚持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不断完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
龚贤永还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强化监督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对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在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时说,五年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把贵州法院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较好地完成了保障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任务。全省法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各类案件845616件,审结、执行837460件,涉诉标的总金额485.03亿元。其中,省法院审结、执行各类案件12445件。
张林春说,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法院将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目标,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扎实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而努力。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在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时说,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0422人,提起公诉133337人。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662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531人,渎职侵权犯罪1091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3亿元。
陈俊平对今后五年全省检察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四是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关于设立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出、列席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大会其他列席人员列席听取了报告。
(记者 王兵 代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