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鸿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答复了
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一项惠民工程,2019年9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电梯条例》从立法层面,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张林鸿提出了《关于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推动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3 号建议的答复》,对张琳鸿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答复显示,贵州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7 年印发了《贵州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从工作原则、增设条件、资金筹措、程序和要求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今年4 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贵州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图集》。该图集作为我省标准设计图集,全省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均可选择图集设计方案。若既有住宅不适合选择该图集方案的,设计单位应进行单独设计和计算,确保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记者了解到,目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经制定并公布了《贵州省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南(试行》,从加装电梯条件、实施主体、实施程序及方法(含统一意见、制定方案、资金筹集、公示、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办理使用登记、办理其它手续)及相关事项等方面予以细化指导,保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便快捷执行。
关于加装电梯摸底调查、制定方案、规范运作问题,答复指出,今年3 月出台了《贵州省2020 年城镇老旧小区工作方案》,对我省可以纳入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范围、改造内容及标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对省、市、县统筹开展工作事宜进行了安排。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省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上已经明确,主要对城镇老旧小区进行基础、完善、提升三大类十四个方面的改造。其中完善类改造中就包含加装电梯。
关于加装电梯费用筹集问题,答复指出,我省施行的《贵州省电梯条例》中已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给予资金补助。《贵州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资金,以业主自筹为主,社会其他资金为辅,可以通过3 种渠道筹措资金。同时电梯增设所筹措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接受监督。
《贵州省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南(试行》明确,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筹集:
1.按照谁受益谁出资、楼层受益大小等因素,由业主协商分摊比例后共同出资。可以参考以下比例约定建设、运行、维护保养费用的分摊: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0,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 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次类推出资比例。
2.既有住宅已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本住宅单元(或单独楼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3.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业主的住房公积金。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给予资金补助。
5.社会资本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我厅将遵循‘业主自愿、政府主导、保障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鼓励各市州中心城区尝试率先在我省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试点工作,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答复指出,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急需最现实的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撰文: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