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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新时代国家战略,是修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6月26日上午,修文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

  大会应出席代表174名,实到代表153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选举邓谦同志为修文县人民政府县长、选举彭强同志为修文县人民法院院长,审议通过了《修文县乡村振兴(2021-2025)实施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的决定》。

  修文县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务实举措,是迅速落实省人大开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积极响应,将更好发挥全县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和监督促进作用,踊跃投身到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为乡村振兴注入人大力量。

 

 

  决定号召,全县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乡风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基础、生活富裕是根本的总要求,以“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为载体,争当党委决策的践行者、争当政策法规的宣传者、争当民情民意的建言者、争当产业兴旺的引领者、争当乡风文明的示范者、争当治理有效的推动者、争当推动发展的监督者,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在奋力谱写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秀美修文新篇章中彰显人大担当、作出人大示范、贡献人大力量。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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