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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摘报第3号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案 由:关于修改《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议案
提议案人(只写领衔人):粟多能等16名代表
议案摘要:
  我省作为南方集体林区,野外随意用火现象屡禁不止,林区火灾隐患突出,森林火灾频发,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我省以“生态立省”为战略目标,森林防火工作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进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规,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为规范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保障和促进“生态立省”战略目标的实现,建议尽快制定《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

议案选举组意见:
  建议交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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