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12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19〕112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12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19〕112号
尹晓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总体情况
2017年我省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将此项工作列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点任务,积极探索居民小区分类、智能垃圾分类模式,贵阳市一万余户居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省级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市(州)中心城区全面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设施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定框架。一是建立政策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7〕68号),选取贵阳市、遵义市、贵安新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经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黔生态办发〔2019〕1号),提出了全省2018-2020年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要求全省城镇范围内单位和个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同时,配套制定了《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对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妇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省文化旅游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5家省级单位及各市、县、乡镇政府明确了工作责任;对有害垃圾、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具体范围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和颜色进行了明确。此外,贵阳市、遵义市等相继出台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二是强化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衔接。明确由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长是省委书记、省长。将“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推动贵阳市、遵义市、贵安新区制定并公布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鼓励其他市(州)中心城市、县城开展垃圾分类”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印发《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贵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贵州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清单>的通知》,将此项工作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组织实施定路径。一是坚持由点到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在国家明确贵阳市为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基础上,选取遵义市、贵安新区一并启动垃圾强制分类试点。贵阳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方案》《贵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等文件,遵义市印发了《遵义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贵安新区制定了《直管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二是坚持由易到难,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定了《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同步发布了《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启动了全省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目前,省直机关和贵阳市、遵义市市直机关及贵安新区所属机关率先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同时,鼓励其它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垃圾强制分类,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有效模式。
(三)强化工作落实定责任。一是推动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省级政府加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城市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将垃圾分类工作列为各市(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分年度落实相关要求,并对实施强制分类试点的贵阳市、遵义市、贵安新区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按季度对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开展调度,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报告。2018年3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4月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专家组对贵阳市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督导;同月,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下达了督查整改意见,向贵阳市委、市政府通报了督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推动贵阳市政府进一步落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二是推动公共机构落实分类责任。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检查的通知》,对部分省直机关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完成了90多家省直机关考核并通报了考核结果。制定了《省级机关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能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将省级机关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情况纳入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目标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压实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强制分类责任。
通过努力,全省和试点城市与国家相衔接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政策设计逐步细化明确。省级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积极探索智能垃圾分类模式;贵阳市开展居民垃圾分类“一区一试点”,乌当区建立政府推动、企业主动、社区发动、居民行动的“四方联动”机制,在11个小区5226户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垃圾分类试点取得一定成效。全省市(州)中心城区全面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贵阳市、遵义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运行,配套设施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利用“贵州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和《贵州日报》《贵阳晚报》《贵州都市报》《当代贵州》及贵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报道,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大幅增强。
二、关于建议的办理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指出“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明确了省级部门和垃圾分类城市的工作职责。结合工作职责,我们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
(一)加强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长期工作任务,编制了生活垃圾分类手册、印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依托“贵州生态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和《贵州日报》《贵阳晚报》《贵州都市报》《当代贵州》及贵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报道。各地也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宣传,2018年,贵阳市共投入近100万元专项资金,印制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册、市民读物和儿童读物等20余万份宣传资料,并制作了一部MG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画、一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片,在全市范围进行宣传和播放。贵安新区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18000册、小礼品1500余份、横幅70余条、分类标识300余张。遵义市制作了《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发放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鼓励市民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可循环利用购物用具,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氛围逐渐增强。同时,将“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持续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普及。
(二)强化分类回收责任义务。通过《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等系列文件,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企业、市民生活垃圾分类主要义务。率先在公共机构等人员聚集、责任单位主体明确的地方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突破,制定了《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同步发布了《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启动了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省直机关和贵阳市、遵义市、贵安新区、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等所属机关率先开展垃圾强制分类,铜仁市启动了全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日就餐人数800人以上的单位进行餐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强化对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考核,2018年对省直机关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同时,细化了省级单位及各市、县、乡镇政府工作职责,将公共机构、企业、城镇居民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提出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评级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市民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责任和义务。目前,《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已经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即将印发。
(三)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在贵阳市、遵义市、贵安新区生活强制分类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了一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18年,贵阳市安排了1000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打造30所幼儿园及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和50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此基础上,贵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布贵阳市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名单的通知》,明确2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任务。遵义市中心城区8个社区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黔西南州选出3个镇10个行政村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积极探索生活垃圾智能分类模式,开展了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有机垃圾分类处理试点、观山湖区金华园社区智能垃圾分类、易腐垃圾的就地资源化处置、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等。组织大学生志愿者200余名,走街串巷,进家入户,分发宣传资料,向市民群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同时,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全领域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探索社工+志愿者、党员联系户制度、指导员制度、红黑榜制度等模式”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管理、制度创新。
(四)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先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贵州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求各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综合利用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等分类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18年,全省已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8座、规模0.63万吨/日,在建7座、规模0.55万吨/日,共计15座、规模1.18万吨/日,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56.3%。全省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564吨/日,除了六盘水市外,其他5个地级城市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处理体系和再生利用体系,其中:贵阳市、遵义市于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验收,分别已累计处置餐厨垃圾102348.597吨、90429.307吨。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城建恒远(贵州安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00万m3/年建筑垃圾复合保温砌块生产线项目、贵阳市南明区筑利福建材厂轻质建筑碎料砌块再利用综合建设项目、龙里县经济开发区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普定县银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消化30万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兴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重点项目。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同时,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再生资源利用回收体系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设施体系建设。
下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试验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部署,将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政策制度体系“软硬件”建设,推动城镇居民、单位企业“两类主体”,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种分类”,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高伟;联系电话:0851-8528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