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5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卫生健康委:
陆发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二孩政策配套措施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为保障孩子们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从2006年起,我国就实行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我省2006年起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2008年起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目前,凡是适龄儿童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均享受免学杂费政策。
二、201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各级政府投入学前教育资金100多亿元,通过相继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学前教育资源供需矛盾不断加剧,据调查,我省二孩政策实施以来人口增量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城镇“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好二孩政策及人口高峰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矛盾,我省相继印发了《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黔教学前发〔2015〕10号)、《贵州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7〕107号)等文件,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努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2019年3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 〔2019〕31号)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环节作出要求,要求城镇小区依标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占比达不到50%的县 (市、区、特区)需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为公办园。同时,2018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提出“各地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制定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点任务”,我省正在拟定相关实施意见落实工作部署。通过以上举措我省“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有所缓解,截至2018年底,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87%,公办幼儿园占比从2010年的28.6%,增加到53.9%,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占比已达到5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78.2%。同时,我省每年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0余所,2015年底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了至少1所公办幼儿园。到2017年底,168个3万人以上的乡镇有了第2所,69个乡镇有了第3所公办幼儿园,一半的村也建了公办幼儿园。
下一步,待国家二孩学前教育费用减免政策出台后,我厅将积极落实相关部署,并在各项工作部署中,重点考虑人口高峰及二孩政策等相关因素,制定应对方案,继续将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作为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办园质量,为实现幼有所育交上一份百姓满意的答卷。
三、2018年12月3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8〕50号)中,专门对统筹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进行了部署,指导和要求各地结合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籍制度改革、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和城乡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整合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构建以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和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为主体、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即乡村完全小学、乡村小规模学校)为补充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新格局,修订完善未来五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确保学校布点与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相适应。
贵州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