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5号建议的答复
杨世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要求核定中小学校医专项编制和配齐配全中小学校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医疗卫生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8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8〕19号)和《贵州省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黔教体发〔2009〕65号)等文件,对学校医疗卫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省由于受到校点分散、校医招聘困难、地方财政紧张等因素制约,学校专职校医配置少、,校医专业能力和水平较弱,配置水平不能满足各级各类学校医疗卫生保障需求。为了彻底解决这一困难。2016年省委、省政府将为全省农村中小学配置校医,列入了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写进了《省政府工作报告》,加强农村学校校医配置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领导下,近几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校医配置。由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牵头,就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工作,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起草了《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方案(送审稿)》,于2016年4月25日下发了《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方案的通知》(黔府发办〔2016〕89号),对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具体配置工作中,坚持以县为主统筹负责各地各校校医配置工作的原则,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安排乡镇卫生院医师担任校医、安排村卫生室医师担任村小、教学点校医、公开招聘专职校医、通过支医方式配置校医等方式,实现全省医疗卫生服务农村中小学全覆盖,有效解决农村学校校医不足问题。截止2016年8月30日前,全省完成农村中小学共配置校医12708名,其中乡镇卫生院安排校医服务3425人,安排村医提供校医服务9108人,招聘专职校医127人,支医15人,其他方式配置33人,全面完成配置任务,在全省农村学校设置了医务场所,配置了必备的医疗器械和药品。2016年10月14日,得到原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批示表扬。
二是落实校医编制。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要求的编制标准,按照“原则上每所学校(幼儿园)配备1名校医。学生规模超过1000人的,配备2名校医。每增加600名学生,可增加1个校医编制”要求配置校医,保障了学校校医配置的编制要求。
三是加强校医培训。各地各校切实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学校医务室、卫生室等医疗卫生场所建设,保障校医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为确保各地新配置校医尽快熟悉岗位业务要求,提高农村学校校医业务能力和水平,省教育厅利用“国培计划”专项资金,联合省红十字会等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了农村中小学校医的专项技能提升培训,加大校医培训力度,目前也完成农村学校校医省级培训2000余人,确保这件民生实事办好、办实、办出实效。
四是推进学校医务室标准化建设。2018年得到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出台了《贵州省农村中小学医务场所基本医疗设备设施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各级财政筹集资金6295.55万元,由省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安装、统一调试、统一培训,为全省所有农村中小学校每个医务室标准配备29种医疗设备,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是加强校医职称评聘和管理。近年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杠杆作用,积极引导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助力完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建设。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累计服务1年以上;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累计服务2年;县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乡镇累计服务满1年以上。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对扎根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分别满12年、16年、20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文件出台后,我省组织开展了卫生系列基层副高职称申报认定工作,一大批长期扎根基层、做出贡献,取得工作实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了基层副高职称,有效拓展了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对于调动全省广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职称评审政策向基层倾斜。会同省卫健委于2016年对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充分考虑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设置了专门的评审条款,并结合我省实际,对乡镇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论文不做硬性要求等,为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制度上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制定出台《关于划定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分数标准和核定省内合格人员的实施方案(试行)》,从2012年起,对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考生划定省内合格线,在晋升上一级资格时,与国家级合格人员同等待遇,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未达国家合格线取得省内合格标准的为7700余人。
目前,我省已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了各地农村学校校医配置工作任务,实现了农村学校与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和医疗卫生服务机制的全覆盖,由于我省学校校医工作受到起步晚、底子薄、资源短缺等因素制约,但也还面临着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短缺、校医业务能力水平亟待提升、学校医疗卫生场所不规范、校医职称晋升难、校医培养培训力度不够等系列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教育“大调研”,对各地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全覆盖落实情况,各地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工作中取得的主要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等加强调研,就下一步农村学校校医工作开展,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对学校专职校医的招聘、职称晋升、待遇保障、考核管理等工作,进行深入研究,适时研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医工作,提升全省农村中小学医疗水平。
再次感谢你对我省校医配置工作的关心支持,针对您《建议》所提出的其他很好的建议意见,我们将完善并吸纳到我省校医配置工作中,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
贵州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