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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19〕21号)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19〕21号

王瑞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启动织金矿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建设织金矿区铁路专用线对补强区域路网,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按照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铁路专用线建设管辖权归属于路方。我们将尽快组织地方政府、沿线企业主动衔接路方,落实新建专用线经济效益、接轨、项目出资和业主组建等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郭华;联系电话:0851-868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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