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19〕23号)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19〕23号

肖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重庆涪陵至柳州铁路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过努力,涪陵至柳州铁路项目已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30年)》,但未列入国家《“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跨区域铁路规划建设权限归属于国家。下步我们将会同沿线地方政府积极向国家汇报衔接,争取国家支持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建设标准等相关事项我们将在可研阶段会同地方政府与设计单位作深入论证。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郭华;联系电话:0851-86811920)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