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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0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19〕47号)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0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19〕47号

何先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争取重庆至柳州铁路立项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过努力,重庆至柳州铁路项目已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30年)》,但未列入国家《“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在“十三五”期间启动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难度较大。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跨区域铁路规划建设权限归属于国家。下步我们将会同重庆、广西积极向国家汇报衔接,争取国家支持尽快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郭华;联系电话:0851-868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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