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6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张江华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将规划提等改造后的国省干道及时划给省公路局接管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306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会办单位:
张江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规划提等改造后的国省干道及时划给省公路局接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3年5月,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分别批复《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贵州省省道网规划(2012-2030年)》。我省普通国道网由6条纵线、7条横线和3条联络线组成,规划里程由2664公里调增至8557公里,全面连接我省县级及以上行政区。普通省道网由6条省会放射线、20条纵线、18条横线和34条联络线组成,规划里程由7262公里调增至18218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规划里程共计2.68万公里,调增1.69万公里,覆盖90%的建制镇、70%的乡,原县道1102公里、乡道104公里、村道128公里共1334公里调整为国道,原县道9842公里、乡道2514公里、村道2094公里、专用公路55公里共14505公里调整为省道。
规划调整后,由于从国家层面暂未明确调整后的普通国省道管养事权,且成品油消费费税改革转移支付和返还仍按原口径原总额计算下达我省,暂不足以承接调整后的新增普通国省道管养费用,我省仍维持原有管养模式,即由农村公路调整为新增国省道的继续由地方政府管养,原国省道由省级管养。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由交通运输部牵头完成了交通运输领域事权划分方案,目前正处在送审待批阶段。方案批复后,我省将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理清普通国省道的管养关系,并按相关标准测算养护资金,确保普通国省道健康有序发展,届时将有效解决S210禹谟至罗甸、S310百宜至可乐等普通省道公路的管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