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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高凌平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将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专项补助资金纳入省财政支持范围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465号

  主办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建议内容:

  由于传统的民族习惯、生产及生活方式,以侗族为主的农村80%以上的住房依然为传统木质结构或砖木结构房屋,年久失修,房屋陈旧且普遍存在透风漏雨等问题。如黎平县,国土面积4441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街道,403个行政村,人口56万,侗族人口占71%,现有透风漏雨农村老旧住房7000余户。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132号)文件要求,黎平县已全面启动并推进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工作,并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49个贫困村整治5000余户,2019年6月底前完成154个非贫困村整治2000余户,整治需补助资金3500万元。由于整治工作无上级补助资金,而黎平属老少边穷的重点贫困县,经济薄弱,财政十分困难,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群众住房基本条件难以得到保障,影响脱贫攻坚推进和群众满意度。

  建议:省级财政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人员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及其他困难户老旧住房整治,对4类重点对象每户予以5000元的资金补助,其他困难户予以3000元的资金补助纳入省财政补助范围。

 

  答复内容:

高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专项补助资金纳入省财政支持范围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由于我省阴雨天多、冬天湿冷的气候特点,尤其是黔东南州木质结构房屋较多,年久失修,房屋陈旧且普遍存在透风漏雨等问题。志刚书记在2018年5月11日省委常委会上为此特别强调各地要对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现象开展调查研究,在同年6月5日志刚书记听取黔东南州工作汇报座谈会上再次强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解放思想,结合贵州实际,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工作。为了推进我省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政策设计。2018年7月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贵州省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认定标准(试行)》《贵州省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黔建村通〔2018〕212号);同年8月1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132号)正式印发,明确各级政府可以通过涉农资金整合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项目资金对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予以支持,并通过引导社会力量资助、鼓励志愿者帮扶等方式,构建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政府性资金重点支持4类重点对象。

  二是开展调研。2019年5月7日至9日,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调研组,对台江县、雷山县、三都县等地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同年5月5日至14日,由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多家部门组成五个调研组赴9个市州及贵安新区开展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体帮扶工作调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点围绕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三是资金筹措。3月27日,贻琴省长带队到住建部对接协调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通过积极争取,财政部、住建部今年下达我省12.43亿元,重点用于2019年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包括我省2018年相对国家下达任务外提前实施的3.77万户)及农村危房改造成效明显的激励对象。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县的倾斜力度,对每个深度贫困县另行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统筹用于其他户的危房改造,并对威宁县2017至2018年实施的非4类重点对象土坯房给予资金支持。目前,我厅正会商省财政厅,拟争取协调省级财政资金重点解决16个深度贫困县及17个2019年拟脱贫出列县住房保障资金压力,对全省4类重点对象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进行补助。

  对您的关心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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