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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杨锦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支持做好农村地区垃圾处理工作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480号

  主办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会办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建议内容: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开始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由于多年来对农村环境问题的忽视,导致农村环境脏、乱、差几乎成为普遍现象,“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是目前农村环境治理的总体景象。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缺失,令人触目惊心。村民生活垃圾随意丢入河道,污染水源,严重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当前,农村地区垃圾处理迫在眉睫,不容忽视。

  以贵州省镇远县各乡镇农村地区为例:镇远县辖8个镇、4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舞阳镇、蕉溪镇、青溪镇、羊坪镇、羊场镇、都坪镇、江古镇、金堡镇、涌溪乡、报京乡、大地乡、尚寨土家族乡。镇远县隶属黔东南州,距离州府凯里市190公里,位于贵州省东部武陵山区,是贵州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东界湖南新晃,南邻三穗、剑河,西毗施秉,北接岑巩和铜仁市的石阡,是贵州省的东大门,素有“滇楚锁钥、黔东门户”之称。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6.6℃,无霜期292天,年降水量1057毫米,全年日照时数1200小时。镇远县总面积1878平方公里,总人口25.9万人,其中苗、侗、土家等22个少数民族9.9万人,占总人口的38.22%。农村人口52426户173642人,2018年,镇远县各乡镇正式启动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以来,城乡人居环境卫生得到极大的改善,然而受城乡一体化项目在各乡集镇及附近农村地区实施,偏远村寨无法实施的条件限制,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十分突出,生活垃圾威胁日益增大。当前,县城区及乡镇集镇区的生活垃圾,基本实现了收集-运输-进行专业化处理的模式。但由于许多偏远的乡镇的偏远村寨,由于面积大,交通不便,转运成本过高等诸多因素,山区垃圾依然采取就地解决的办法,农村地区垃圾对乡镇农村地区危害依然存在。

  农村垃圾既影响了村容村貌的整洁,又造成了环境污染。垃圾处理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不但会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而且关系到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目前,农村垃圾处理面临着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困境。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上级组织相关的专业部门,到各个乡镇农村地区调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专业无污染的处理方法,选取有利的处理地点,在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及村寨建立垃圾处理长效机制。

  二、根据各偏远乡镇及村寨的特点,建议在一或两个偏远的或村寨选取一个点作垃圾处理集中点,加大转运力度,进行收集-运输-进行专业化处理的模式,对垃圾进行就地处理。

  上级加大对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在一些集中的村寨和人口规模大的乡镇可以建设集中处理垃圾场厂,对垃圾集中处理,减少托运成本。

 

  答复内容:

杨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做好农村地区垃圾处理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生活治理的基本情況

  近年来,我省有关部门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农村垃圾发电项目立项,推行通过焚烧发电处理农村垃圾;省农业农村厅连续四年召开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现场推进会,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对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仅2018年投入39亿元完成97.3万户改厕工作,着力改善了农村公共卫生条件;省生态环境厅累计投入国家、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22.66亿元,以城市周边、环境敏感区周边村庄为重点,支持4230个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生活污水治理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省水利厅开展“百千万”清河行动,全省招募11220名河湖义务监督员,聘请17217名河湖巡查保洁员,对全省120条重点河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清畅整治行动,对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059条河流开展清岸清水活动,有力地维护河湖健康。我厅投入1亿元开展了七星关区、贵定县、贵安新区等10个示范单元整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形成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收运处置体系模式正在全省推广应用。截至2018年底,全省1.5万个行政村已有约0.9万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占比56.8%,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有一定基础。但是,调研发现,部分村寨村民环境卫生意识不强,存在村民随意将垃圾丢入河道,污染水源,部分偏远村寨缺垃圾处理设施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严重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阻碍我省美丽乡村建设。

  二、关于您提出的有关建议

  (一)关于建立垃圾处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省农业农村厅将通过实施“十百千”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工程,以污水垃圾,村容村貌和“农村厕所革命”为主攻方向,选取十个县、一百个乡镇、一千个村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试点示范,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村民适当缴费制度,力求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逐步在全省推广,有效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将加大项目投入和科技支撑力度,努力提高农村秸杆资源化无害化利用率和畜禽粪污资源化无害化利用率。从维护公共卫生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出发,将加大力度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鼓励发挥农民主体的自觉性与积极性,鼓励将重大节日、重大庆典活动日也设为村庄清洁日纳入村规民约。黔东南州引导村寨充分运用“十户一体”抱团发展模式,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乡贤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实现公用设施的运行管护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探索建立财政预算补贴、群众适当付费、村集体补足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愿承担义务。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保洁员工资及设施维护等经费列入县市财政预算,逐步建立起设施运行、管护及权责清晰的长效机制。下一步,我们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逐步探索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一体化推进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努力打造卫生文明、生态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关于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治理模式的建议

  2019年4月24日,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印发了《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黔建村通〔2019〕69号),明确各地根据村庄常住人口数配备垃圾桶数量,以及村民居住地势地貌、交通条件等,合理布置垃圾箱(斗)摆放位置等。鼓励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的原则,在条件成熟地区,统筹安排建立跨村域、跨镇域、跨县域的垃圾治理体系,优化配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设施,减少运行维护成本,根据当地生活垃圾状况、交通条件、经济能力以及环境要求选择不同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乡镇片区相对集中治理模式”和“偏远村庄分散治理模式”。偏远村庄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运距远、垃圾量少,可通过自建或与周边村庄共建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的小型垃圾处置设施,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

  (三)关于加大设施设备建设力度的建议

  截至2018年底,全省建成压缩转运站约1000座,配备转运车辆约2000台,清运车辆约7500辆,垃圾收集点约8.9万个,配有垃圾桶约47万个,其中分类垃圾桶约36万个。其中,黔东南州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和“户分类、村收集就地处理”多种模式,以“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机制、有长效的资金保障”为标准,从2016年开始,每年推进20%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截止目前,全州在农村累计投入约4.54亿元,完成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覆盖率达60%,共配备有垃圾清运车辆916辆、移动式垃圾箱17118个、垃圾桶果皮箱27135个、三轮车手推车6758辆,聘请保洁员8142人。在黔东南州东部、中部和南部建设三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已建成凯里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平均每天垃圾进场量达到600至700吨。采用PPP建设模式争取2019年底前建成三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四)关于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属于公共服务类项目,市场化程度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难度大,目前,采取财政补一点、社会捐一点、村民缴一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2018年12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省级村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6480万元,对2019年重点实施的湄潭、开阳、威宁等50个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县给予启动资金补助,一般县120万元,深度贫困县180万元。二是2019年3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了2019年第一批村镇建设发展专项补助资金29000万元,结合县域经济贫困程度、所辖行政村数量多少、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对今年重点实施的50个县给予不等的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三是2018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农村能源、农村环境整治、新农村发展专项资金112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环境整治等。四是我厅将黔东南州丹寨、黄平、镇远、黎平等9个县列入2019年全省重点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县目录,会同省财政下达了5035万元补助资金,其中,镇远县给予460万元补助资金,收运设施覆盖90%村庄。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向农业农村部、住建部、省财政厅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种专项资金,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维护给予支持。

  对您的关心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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