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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潘仕进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倾斜力度帮助三都决胜脱贫攻坚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395号

  主办单位: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

  会办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建议内容:

  一是恳请省级有关部门在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时,给予三都倾斜照顾, 支持三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是恳请省级有关部门在安排民族工作经费时,给予三都倾斜照顾。特别是加大脱贫攻坚“双培”三年行动计划、民族节日(水族端节卯节苏宁喜节、苗族吃新节、布依族小年节)、双语和谐、古籍普查、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文化传统体育传承发展及项目管理经费等方面工作经费的倾斜力度。

 

  答复内容:

潘仕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倾斜力度帮助三都决胜脱贫攻坚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三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的问题

  我委帮扶各县脱贫攻坚的专项资金主要有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根据中央和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和要求,少数民族资金主要按照少数民族人口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状况、自治地方系数、国家和省脱贫攻坚任务、民族工作任务和成效以及国家部委帮扶点等因素进行分配。我委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作为一个重要因素进行资金安排。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扶贫资金由各地整合统筹使用,省级部门不能指定具体项目和干涉各地整合使用扶贫资金。建议三都县在统筹安排各类扶贫资金时,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有关项目予以适当倾斜安排。

  二、关于“安排民族工作经费对三都倾斜照顾”的问题

  三都自治县是我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县,也是我省的深度贫困县,多年来,我委一直对三都县的资金分配给予倾斜照顾。2018年,我委下达三都县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等各类经费共789万元,2019年度,截止到6月30日,我委下达三都自治县982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10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0万元,少数民族建房补助经费25万元,民族工作经费91万元,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2万元、宗教专项资金5万元),比2018年增加193万元,资金增幅为24.5%。总体来看,我委2019年对三都自治县资金投入的增幅大于其他贫困县的平均增幅。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加大向上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力度,一如既往支持三都自治县发展。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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