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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夏景卓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加强苗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456号

  主办单位: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

  会办单位: 省教育厅

 

  建议内容:

  苗族是贵州省17个世居民族之一,现有390余万人口。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在千百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中,苗族劳动人民创造了以稻作文化为核心的物质文化的同时,也创造了以《苗族古歌》为核心的光辉灿烂的精神文化,形成独具特色的原生态民族文化。21世纪,现代化已经参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原来地处边远地区的苗族村寨也享受到了现代化的各种红利,苗族群众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改善。然而,由于全球一体化和主流文化的强势冲击,苗族文化被忽视和日益边缘化,呈现出衰微和淡化趋势,文化多样性受到了严重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民族语言逐渐被同化、民族建筑风格被钢筋水泥建筑所取代、民族服饰不断被汉化、民族风俗习惯不断消失。

  加强苗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保护我省民族文化多样性,任务非常紧迫。建议:一是加大对苗族群众民族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的培养。二是大力实施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三是加大对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四是加大对苗族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投入。五是建立健全和完善全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的地方性法规。

 

  答复内容:

夏景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苗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贵州是苗族主要聚居地之一,是全国苗族人口最多的省份。苗族作为贵州18个世居民族之一,常住人口约396.84万人,占贵州总人口的11%,是全省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苗族同胞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发展了灿烂辉煌、丰富多姿的文化,是多彩贵州民族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商业化和主流文化的冲击,苗族文化在保护传承上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加以研究解决。

  一、健全民族文化保护法律法规

  为加大民族文化保护力度,早在2002年,我省就出台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健全了民族文化保护的法律保障。近年来,我省在出台《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14—2020年)》等意见规划的基础上,于2015、2017年先后颁布实施了《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民族乡保护与发展条例》,将各级各部门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中的职能职责,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进行了明确。

  二、加大对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投入

  我省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省级财政2018年安排用于全省非物质文化保护方面的专项资金达3600万元,用于民族文化事业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达3478万元。除上述民族文化事业专项发展资金外,省民宗委还从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寨)建设、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领军人才培训培养计划和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企业扶持计划。十二五以来,累计投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寨)保护发展专项资金4.2亿元,累计投入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扶持专项资金5380万元。

  三、多举措强化苗族文化传承保护

  一是举办少数民族文艺活动。自1982年以来,每四年举办一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大力传承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艺术。每两年举办一次少数民族文学“金贵奖”评选和“黔岭歌飞”少数民族歌曲创作活动,为民族艺术挖掘人才、打造精品。

  二是举办多彩贵州民族服饰设计大赛。2018年我省举办了首届多彩贵州民族服饰设计大赛,约600余套民族元素旅游休闲装和民族元素职业工作装参赛,以苗族服饰为代表的约400余套少数民族传统服饰参演,在民族服饰现代化、创造性发展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今年我省还将举办第二届服饰大赛。

  三是打造民族节庆活动品牌。引导各地充分发掘民族节庆资源,推进民族节庆品牌建设,举办各类民族文化传统节庆活动,助推各地旅游产业和民族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已形成了雷山苗族“苗年节”、台江“姊妹节”为代表的一批规模和影响都较大的民族节庆活动。

  四是实施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从2000年起,在全省5000余所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因地制宜地将民族歌舞、民族声乐、民族体育、民族工艺、民族绘画、民族语言等民族文化纳入各级学校日常教学活动中。如黔东南州黄平县将苗族歌舞、芦笙演奏、蜡染刺绣等引入中小学课堂,毕节市赫章县将芦笙器乐及苗族、彝族舞蹈纳入课余学习内容,铜仁市各级学校将苗舞、花鼓操、土家摆手舞、傩舞韵律操等作为课间操大力推广等。同时,在少数民族地区学龄前儿童和小学低年级学生中开展民汉双语教学,组织双语教材和读物的编写译制工作,在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克服汉语言障碍的同时保护了民族语言的传承和使用。通过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使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了有效的传承和发扬,切实增强了青少年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参与感。

  五是加强民族文化宣传展示。在全省建设各类民族博物馆(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50余个;在贵州民族文化宫建成贵州18个世居民族历史文化展并向社会开放;加强苗族语言的抢救保护,编纂《苗汉英大词典》(三大方言、四个版本);建设双语和谐示范基地,编写双语读物,开展双语教育;开展民族古籍大普查,编纂完成《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苗族卷》,加大苗族估计在内的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

  六是加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领军人才培训培养计划和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企业扶持计划。“十二五”以来,共计投入专项资金5380万元,扶持民族刺绣、印染、银饰、剪纸、陶艺、编织、漆器、雕刻、服饰、乐器、纺织等方面的企业和民族传统手工艺项目,命名挂牌了三批共483家少数民族手工艺传习所,有力推动了民族传统工艺传承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工作中,省民宗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包括苗族文化在内的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保护发展工作,推动优秀民族文化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在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作出积极努力,为助力我省脱贫攻坚同步小康作出应有贡献。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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