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86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李秀琼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尽快出台我省低效林改造地方实施细则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486号
主办单位: 省林业局
会办单位:
建议内容:
发展林业产业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产业链条长、就业容量大、从业门槛低,是最适宜农民群众发展的产业之一。但是,黔东南州林业产业发展与林业资源极不相称,“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矛盾突出,结构不合理,生态林比重大,基地林比重小,乔木林平均蓄积量普遍偏低,低效林面积过大,林种树种单一,经营粗放,地块分散,园区化、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聚集化标准低,集约经营程度差,鉴于此,对低效林进行改造有着很大的必要性。
建议:省林业局尽快出台我省低效林改造地方实施细则,促进林种结构调整和林业产业发展。
答复内容:
李秀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我省低效林改造地方实施细则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林业生态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低效林改造实施情况
(一)全省总体目标。“十三五”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指示精神和国家林草局的总体要求,我省营造林工作逐步从扩大森林面积转变到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上来,通过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等措施,逐步改造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低下的林分,增加经济林比重、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林区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39号)要求,我省2018-2020年要完成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300万亩的目标。
(二)目标落实情况。据统计,2018年至2019年,全省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实施低效林改造面积223.13万亩,按照国家林业局近年来下达的项目资金逐年提高的趋势,我省计划依照2019年任务向国家申请2020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140万亩低效林改造任务资金,从而完成省政府提出改造300万亩低效林的目标任务。
二、低效林改造实施细则出台问题
经研究,我局认为细则出台的充分必要条件不够。一是条件不充分。实施细则的制定需要在充分调研以及试点的基础上制定,目前我省低效林改造正式推开实施只有2年时间,项目实施的效果、存在的问题等还未完全显现,时机不够成熟。二是必要性不够。目前我省在实施低效林改造的过程中,参照的技术规程为《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LY/T1690-2017),该规程为国家林业局制定发布,详细规定了低效林的定义、评判标准、技术要求,并对低效林改造作业设计内容、施工要求做了详细规定,规程内容涵盖了次生林和人工林、防护林和经济林,该规程作为我省目前参照的技术标准,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故实施细则的制定目前没有迫切的必要性。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全省林业发展需要,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低效林改造实施细则制定相关工作。
贵州省林业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