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3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梁承祥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恳请加快协调从江县街堆水库工程复工建设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603号
主办单位: 省林业局
会办单位: 省水利厅
答复内容:
梁承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加快协调从江县街堆水库工程复工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会同省水利厅认真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江县街堆水库工程属国家建设重大民生水利工程,该项目已列入省委、省政府“三大会战”重大民生工程之一,工程于2017年8月3日已全面停工。具体情况如下:
(一)从江县街堆水库工程停工有关情况。按照2017年6月14日黔东南州林业局《黔东南州林业局关于查处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内“未批先建”等工程项目的紧急通知》(〔2017〕50号)和2017年7月22日从江县水务局《从江县水务局关于对宰章水库、街堆水库、往洞水库停工整改的通知》(从水通〔2017〕16号)要求,工程于2017年8月3日已全面停工,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二)从江县街堆水库工程停工的原因。从江县街堆水库工程涉及月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因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从江县街堆水库工程属于“违法建设”项目,必须停工并接受处罚,拆除违建设施。
二、存在问题
经对建议进行充分研究,目前从江县街堆水库工程复工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从江县街堆水库工程涉及到月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如确实需要建设,必须纳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按程序对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进行调整,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后才能开工。
二是从江县街堆水库工程在没有取得相应的合法手续前就开工建设,存在“违法建设”的问题,必须先对该问题进行查处后方可按程序办理调规等手续。
三、下步打算
一是我局将督促地方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从江县街堆水库工程“未批先建”的问题进行处罚,尽快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
二是我局于2019年4月24日印发了《贵州省林业局关于恢复办理自然保护区新建、晋升和调整等有关事项的函》,正式恢复办理自然保护区新建、晋升和调整等有关事项。待收到月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相关资料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功能区调整以及有关行政审核审批手续。
贵州省林业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