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63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郑梦英,韦大吉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请求统筹对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进行整体保护和开发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663号
主办单位: 省林业局
会办单位: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 省文化和旅游厅
建议内容:
恳请省人民政府按照一河多管、一岸多景、统筹推进、多方共赢的原则,帮助统筹贞丰、关岭、镇宁三县加快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规划、建设统筹,充分发挥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扶贫试验区的引领示范,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和引导乡村振兴。
答复内容:
郑梦英、韦大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统筹对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进行整体保护和开发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3年12月,国家林业局批准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经过5年建设,于2018年12月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大家庭的正式成员。国家湿地公园不同于城市公园,也有别于自然保护区,比城市公园更注重自然资源保护,比自然保护区更注重合理利用。国家湿地公园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积极开展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湿地宣传教育、湿地科学研究和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等活动,努力维护和改善湿地生态功能,营造优美生态环境,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享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成果。
国家湿地公园可以通过有序组织引导当地群众发展生态农业,通过引进农业企业,采取企业+农户、组建合作社等机制,充分发挥湿地公园内或周边农田、水域资源优势,改变传统的耕种和渔业生产方式,开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和生态养殖等,减少化肥农药饲料的使用,提高单位面积产值,促进当地群众增收,控制面源污染,为新型旅游业态提供平台和载体。可以结合环境教育发展新型旅游业态,围绕湿地公园自然资源、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民俗习惯以及某一特定历史事件等,深度开发既有知识性、又带体验过程的旅游产品,如农耕、种植、收割、采集、渔捕等;面向城市家庭或企事业团体,通过组团式、预约制,发展新的旅游业态,除了卖风景、卖产品,还要注重学习知识、重温历史经历、体验自然和传统生产过程,由简单的卖景观、卖实物延伸到卖知识、卖体验、卖经历。更重要的是通过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提高湿地资源的生态品质和生态档次,以品牌为龙头带动周边经济发展。为此,省林业局结合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建设需要,分别在2016年和2019年安排贞丰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300万元和200万元资金用于湿地保护和恢复。
下一步,省林业局将会同地方人民政府,积极探索湿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会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特色民族村寨保护发展、民族节庆文化活动打造以及民族传统手工艺扶持等工作,有序推进《贵州省全域山地旅游发展规划》涉及北盘江流域沿线旅游开发建设相关工作,支持贞丰、关岭、镇宁三县做好湿地保护规划融合和湿地公园建设衔接,力争步调一致、方向一致、目标一致,进一步提升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品质和湿地生态功能,创造优美生态环境,助力贞丰民族文化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
贵州省林业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