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6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敖小芳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省农民三年培训双提升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426号
主办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会办单位:
答复内容:
敖小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省农民三年培训双提升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统筹各方培训资源,全力实施农民全员培训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41号)文件要求,制定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由省人社厅牵头,联合农业农村、扶贫、教育、移民等部门力量,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和输出到省内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作为重点,推进农民全员培训工作。每年开展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培训1000万人次、农民就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40万人次。
截止2019年5月,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开展感恩教育培训、到先进村观摩学习培训等综合素质提升培训393.13万人次;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开展农村种养殖培训、农业生产技能培训、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等36.03万人次(34.92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17.31万人,培训后初次就业率49.57%。其中,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8.13万人次(17.82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10.88万人,培训后初次就业率61%;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6.42万人次(6.24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3.72万人,培训后初次就业率60%。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大力开展感恩教育培训
依托第一书记、下派(驻村)干部、乡(镇)干部、结对帮扶人员、基层党员干部等力量,利用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和农村中小学、村支两委活动室、农民夜校等,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培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农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感恩习近平总书记,感恩党中央。结合各地实际,宣传培训惠民好政策,就近就地组织到省内先进村,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到对口帮扶城市的先进村,学习借鉴好思路、好办法,找到脱贫致富的办法措施,增强脱贫攻坚内生动力。
大力基本政策和知识培训
依托多彩贵州“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工程,通过“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电视点播频道系统”,将“四场硬仗”、“五步工作法”、“八要素”、强农惠农政策、脱贫攻坚政策、法律宣传、实用种植养殖技术、实用就业技能、基础法律法规、进城务工须知、劳动维权保护、职业道德、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卫生安全、疾病预防等视频课件通过电视点播形式做好宣教培训。以村为单位组织农民群众集中学习观看或鼓励自行收看。
大力开展实用技能培训
一是围绕500亩以上的坝区产业布局和12个重点农业产业发展,结合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用工和岗位需求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天数(课时)。既要有规范的集中培训,又要有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的实战操作培训。通过增加培训课时、增设实操岗位、配足配强生产实训指导教师等方式,将实操实训放到田间地头、车间、工地、林场、扶贫项目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开展。二是针对省内企业用工需求和贫困劳动力特点,广泛开展订单、定岗培训。三是加强东西部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依托劳务公司或政府部门开展输出前的行前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和技能提升培训。四是依托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对应往届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返乡农民工、农村复转军人开展专业化职业教育培训。深入推进人社、教育的深度融合。
统一培训补贴标准,保障资金投入
一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明确全省执行统一的技能(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一般技能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执行。印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补贴拨付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农业产业生产、经营就业,用工企业(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就业,输出就业4大门类划定培训后视同就业的范围。各门类又根据具体就业主体和就业形态区别划分。建立培训与就业(脱贫)挂钩机制,在满足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就业率达30%以上的前提下,培训后拨付培训机构50%的培训补贴;3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再拨付剩余部分培训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40元的生活补助,通过银行卡实名制发放。二是印发《关于推动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399号),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展以工代训提高培训针对性的,按吸纳就业人数和不超过贫困劳动力月工资30%,给予培训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按就业月数核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