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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王素兰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帮助解决织金以那-板桥-中寨等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136号

  主办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建议内容:

  织金县历史遗留矿山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得到治理。目前急需搬迁安置居民1808户,治理采煤沉陷区面积2532.2公顷,治理恢复耕地225.05公顷,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80个。经初步预算,总投资需30亿元。治理区域主要集中在中寨镇、以那镇、板桥镇、金凤街道等全县各煤矿开采乡镇(街道)。建议:省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所需资金。

 

  答复内容:

王素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织金以那-板桥-中寨等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织金县矿产资源丰富,开采历史悠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为织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同时也导致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2012年至2015年,经争取,实施了织金县珠藏镇织河煤矿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获中央财政支持29776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织金县。去年,我省以毕节试验区为主体,成功申报了贵州省乌蒙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并将织金县金鱼池—宝桢湖水环境治理项目作为重点予以支持。

  您提出帮助解决织金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事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6〕1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委振兴规〔2016〕2739号)等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开展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的函》(黔发改能源〔2018〕767号),组织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以县域为单位编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目前,毕节市及织金县等8个市(州)30个县(市、区、特区)已编制并上报了本地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委托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贵州省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待补充完善所缺资料后,按相关程序尽快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和同步小康建设。

  2019年6月28日

  (附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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