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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朱毅斌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91号

  主办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

  会办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建议内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金沙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痛下决心偿还矿山开采“欠账”,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抢抓政策机遇,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但因现行政策限制,特别是林业、土地、矿产等方面政策限制和治理资金短缺,同时需要治理矿山数量多,金沙县又不属于乌蒙山区优惠政策区域,所以治理效果不理想,进度缓慢。

  建议:请求省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在政策上对金沙县予以倾斜,在项目实施资金上予以更多支持,力争将金沙县打造成新发展理念绿色矿山建设的示范与标杆,形成喀斯特地区矿区治理典型模式和机制,努力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修复和转型升级的典范。

 

  答复内容:

朱毅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贵州省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矿产资源大省和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是我国南方煤电化、磷化工和铝工业基地之一。长期以来,矿业经济已成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引发地质灾害,破坏地貌景观和植被,压占和破坏土地资源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加快还旧账、不再欠新账”的工作目标,统筹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级通过政府投资、企业自筹、社会投入三种模式,累计投入资金近13亿元,恢复治理面积33.2平方公里。利用闭坑矿山建成了“中国·汞都贵州万山国家矿山地质公园”。

  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特别是原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后,我省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三变”,即变废弃资源为绿色资产、变关闭矿区为农业园区、变贫困农业为园区工人,将矿山整治与生态修复、产业扶贫、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实现废弃矿山变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的生态修复新成效,破解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短缺的难题。

  您提出“在政策上对金沙县予以倾斜,在项目实施资金上予以更多支持,力争将金沙县打造成新发展理念绿色矿山建设的示范与标杆,形成喀斯特地区矿区治理典型模式和机制,努力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修复和转型升级的典范。”的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将在项目、资金、政策上大力支持金沙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努力打造成为国家级的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

  2019年7月1日

  (附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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