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3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游娟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393号
主办单位: 省市场监管局
会办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3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游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建议为魏国楠副省长领衔督办的重点建议。经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保健食品事关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采取加强日常监管和开展集中整治等多种措施,全力抓好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有效推动保健食品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乱象整治,打击违法行为。今年1月以来,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成立了“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调度会、推进会对联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责任细化、安排调度等,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组成9个工作组对全省联合整治开展情况进行适时督导,确保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健康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25万人(次),检查“保健”类店铺1.94万个,整改网站、APP、公众号等40个,向20多家新闻媒体公布了绥阳县红瑞健康咨询服务中心虚假宣传案等8起典型案例,吊销营业执照8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4件;查处虚假宣传及组织虚假宣传行为案件40件、罚没款224.25万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案件20件、罚没款4.16万元;查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案件7件、罚没款4.88万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案件43件、罚没款11.26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案件38件、罚没款19.94万元。省公安厅按照郭瑞民副省长指示批示要求,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整治行动,全省公安机关立案涉嫌传销犯罪1起、集资诈骗1起、制售假冒伪劣及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行为12起。省委网信办清理“铁骨王软胶囊”“美国卡杜巴能力液”“JUSTS胶囊”等违法违规保健品宣传信息120余条。省广电局要求贵州广播电视台对其“贵州移动频道”播出的药品“九九固精丹”电视广告涉及违规问题进行停播整改。省通信管理局关闭传播各类性保健品广告信息的“久草在线”等淫秽色情网站6家。
(二)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教育。一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约谈经营者等各种形式,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比如,遵义市发布《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就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方式及投诉举报电话等进行广而告之;铜仁市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在人群集中的天桥、小区电梯、酒店、广场发布户外宣传广告;六盘水市结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印制包含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消费提示,在辖区超市、农村集市、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进行宣传。二是结合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通过发布、张贴消费提示、风险提示、防骗指南和注意事项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比如,铜仁市针对春节期间流动人员大的特点,在火车站、客运汽车站为群众发放《春节消费提示》和防范传销宣传资料;六盘水市印制了《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春节饮食指南》等贴画,在辖区超市、农村集市、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进行宣传;黔西南州在直销企业经销点、药品零售店、大型超市等显著位置张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保健食品不能治病”等警示标语。
(三)强化广告监管,规范保健宣传。机构改革之前,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由省级食药监部门负责,监管由食药监及工商部门负责,查处由工商部门负责。机构改革之后,工商、食药监、质监等部门机构整合,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监管、查处职能均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一是依法开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抓紧制定保健食品广告审查部门规章。在新规章发布前,市场监管部门继续按照《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和现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二是从严开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广告必须真实、科学、准确,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严把广告准入关,将审查批准的广告及时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对日常监管、广告抽查监测、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发现未经审查发布、不按审查内容发布或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已经审查批准的广告内容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处置迅速纠正;对争议较大的广告,由省市场监管局提请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复审。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步,将按照“持续用力,防止反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注重综合治理,加强社会共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探索建立保健食品乱象整治长效机制,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屏障。
(一)正确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按照国家有关安排部署,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扶持我省保健食品产业规范发展,引导和推动企业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的理念,助推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为“黔货出山”保驾护航。
(二)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乱象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我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排查治理保健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保持行刑衔接和行检衔接机制的顺利运行,对保健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推动出台保健食品监管地方性法规。针对目前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滞后于现实生活中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的情况,深入研究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优势,积极推动出台我省保健食品监管地方性法规,从而完善我省保健食品安全的法规保障体系,健全我省保健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大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大对保健食品监管人员业务及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依法规范的生产经营。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