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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张春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加强慢性病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643号

  主办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

  会办单位:

 

  建议内容:

  为了积极做好慢病防控工作,遏制慢性病快速上升的势头,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议:

  1、从省市县乡层面设置专门机构,如慢性病管理或健康管理中心。由省卫健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在省市县乡分别设置专门机构,引进专业人才,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市级或县级能有一批专业人才作指导,乡镇一级做好慢性病跟踪服务。

  2、建立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导,将预防、医疗、康复、健康管理融为一体,以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癌症等为主,其他慢性病为辅的慢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研究出台有利于慢性病防控的政策措施,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等。

  3、加大慢性病防控经费投入。慢性病防控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其防控工作如何,直接牵涉到患者或患者家庭,工作开展得好直接降低群众慢性病并发症,从而减轻群众负担。因此,要搞好这项工作,必须加大慢性病防控经费投入力度。

 

  答复内容:

张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慢性病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慢性病管理或健康管理中心的建议

  2019年1月26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八大工程”行动计划(2019—2022年)》(黔府办函〔2019〕12号),明确了“建立贵州省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的工作任务。下一步,我们将依托贵州省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治研究所,成立贵州省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立我省慢性病健康管理专家库,开展全省的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同时,利用省心血管病研究所、省呼吸病研究所、省癌症中心办公室、省脑卒中防治办公室、省精神卫生中心等设立在医疗机构的工作优势,形成医防合作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模式。

  二、关于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积极利用临床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建立了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省级成立以省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治研究所为主的慢性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开展全省的慢性病防治工作;9个市(州)疾控机构均成立了慢病科;县级已有9家疾控机构成立了专门的慢性病防治科,76家疾控机构成立了以慢性病防治为主要职责的科室;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立了公共卫生科或防保科专门承担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三、关于加大慢性病防控经费投入的建议

  近年来,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每年投入约4000万元、省级财政每年配套约400万元用于开展全省慢性病防控。依托国家和省级慢性病示范区的开展,各地慢性病防控的经费投入也在逐年增加。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省级财政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对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经费投入,为慢性病防控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19年7月2日

  (附注: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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