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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熊兆美

  会议届次: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关于在全省中心城区建设多功能运动场所的建议

  建议编号:第499号

  主办单位:省体育局

  会办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贵阳市政府,遵义市政府,六盘水市政府,安顺市政府,毕节市政府,铜仁市政府,黔东南州政府,黔南州政府,黔西南州政府,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建议内容:

  全民健康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

  建议:一是省体育局将中心城区健身中心建设纳入全民健身计划,为全省中心城区健身中心建设设立专项资金,力争2020年每个中心城区社区至少建成一个健身中心。二是上级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在中心城区建设健身中心的建设用地,解决中心城区健身中心建设用地问题。三是由省体育局牵头出台建立中心城区全民健身设施考核办法,确保体育设施建设完善。

 

  答复内容:

熊兆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中心城区建设多功能运动场所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加快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切实增加公共体育设施总量和提高使用效率,增强全民健身的意识,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我局同各级体育部门一直致力于推进该项工作实施。

  一、政策引领。一是《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于2016年公开发布,文中明确提出,加快市(州)所在地“一场两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支持县(市、区、特区)建成一批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游泳馆、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到2020年,市(州)全部建成“一场两馆”,县(市、区、特区)建成公共体育场馆或全民健身中心,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完善。

  二、协调联动。一是与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联动,使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参与城市新建居住区项目规划审查和竣工验收。二是按照《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各地在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中,按要求规划多功能运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布点,推动城区多动能运动健身场规划建设,并监督实施。三是对符合《土地管理办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多功能运动健身场所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支持各地充分利用闲置厂房、仓库、会堂、旧校舍、商业设施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所,结合城区、社区、小区、绿地、公园、广场、沿河湖岸等可利用空间,布局体育健身设施。下一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指导各地将多功能运动健身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要求纳入规划。四是《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确保体育事业各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省体育局将以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联合财政部门继续争取中央财政、国家体育总局对贵州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加大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基础建设经费投入,尤其是对于中心城区具备体育设施建设条件的地方重点倾斜。

  三、工作成效

  在政策的支撑和保障下,通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资金投入力度的加大,近几年来,城市多功能健身场地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有效缓解了城区群众去哪儿健身的难题;并且将多功能健身场地建设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易地扶贫搬迁点延伸,为各安置点群众提供公共体育设施,利用设施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业余生活,有效助力基层社区治理工作。目前,省体育局多措并举,共在全省投入资金4500万元,实施建设了81个多功能健身场地(含笼式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本年度,还将实施建设70个多功能建设场地。今后,省体育局将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与有关部门大力协作,构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努力构建“城市15分钟健身圈”。

  四、绩效评估。在《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将《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执行情况纳入省政府年度督查范围,对各级政府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由省财政厅组织联合专项督查组,实地督查,对获得项目支持的地区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确保资金有效使用,项目切实落地。

  贵州省体育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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