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4号建议的答复 黔文旅议复字〔2019〕37号
黔文旅议复字〔2019〕37号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4号建议的答复
高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黔湘桂三省坡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黎平县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开发的建议》收悉。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贵州享有“文化千岛”的美誉,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侗族是贵州17个世居少数民族之一,贵州侗族人口约占全国侗族人口的一半。在黔湘桂三省交界的地区,侗族人口众多、文化资源丰厚、文化遗产富集、生态环境良好,各民族群众习俗相近、交往密切,拥有打造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天然优势,更有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巨大潜力。
长期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有关单位努力做好黎平县在民族文化保护方面的发展工作,一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资金向黎平县倾斜,用于支持黎平县文化遗产、特色民族村寨等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使民族文化在一稳定的场所中得到有效传承。二是积极抢救和保护民族古籍、民族习俗、民族艺术等文化遗产,出版《侗族单声歌》《侗族叙事歌》等书籍。三是积极借助传统工艺贵州工作站平台,依托驻站单位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资源,利用暑期时间派出设计团队走访调研,参与贵州传统工艺再设计项目,并完成了对黎从榕篇项目开展调研工作,通过此种方式为当地手工艺的发展找寻发展范式,开拓市场渠道,从而为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四是积极鼓励当地采取生产性保护文化遗产的方式,将侗锦、侗族银饰、侗布等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进行活化传承。并支持挂牌建立传统手工艺传习所。五是积极支持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非遗进校园活动,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得到有效传承和保护。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结合职能职责,加大对黎平、从江、榕江等地的扶持力度,做好黔湘桂三省坡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发展工作,助力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韦布花;联系电话:0851-85575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