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15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20〕110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615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20〕110号
梁承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降低5G基站电价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电价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5G基站建设及5G产业发展,为抢抓新基建重大战略机遇,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降低全省5G基站用电成本,促进5G通信网络建设,助推5G产业发展,我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我省实际,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拟定了《关于降低我省5G基站用电成本政策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要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合作、多措并举,拟通过对5G基站用电试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组织5G基站打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对5G基站用电进行支持等措施,大幅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同时省有关通信运营企业要积极向上争取,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确保2020-2022年在黔5G基站建设5.5-6万个,5G网络和基站建设投资220-240亿元。《措施》已于2020年5月18日呈报省人民政府,待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我委将及时印发文件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胡磊;联系电话:0851-8529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