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2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20〕59号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02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20〕59号
李仕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开阳金中至永温至瓮安货运铁路列入省“十四五”规划实施项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委会同贵阳市政府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川黔铁路开阳支线电气化改造问题,我们曾会同成都局集团开展了现场调研,路地双方对改造必要性达成了共识,对于出资问题成都局集团和当时的开磷集团均没有明确意见。考虑到川黔铁路能力饱和运力紧张,建设金中至瓮安接瓮安至马场坪铁路是有必要的。我们支持沿线地方政府会同省磷化集团共同启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和今后运营维护资金,条件具备后支持纳入省“十四五”规划实施。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牟成刚;联系电话:0851-85284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