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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6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20〕67号)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56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20〕67号

李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推进盘州民用机场可研报告审查和批复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与国家部委积极沟通汇报,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中国民用航空局已于2020年2月5日出具盘州民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意见,明确安排8亿元民航发展基金支持盘州民用机场建设。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11月18日复函盘州民用机场工程的建设用地预审意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12月11日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审查等前置文件已完成,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工作对接,待资金筹措方案明确后,争取尽快将项目可研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方;联系电话:0851-8528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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