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张驰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机制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411号

  主办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

  复文标题: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1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张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好治理资金足额缴纳机制方面

  为做好我省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落实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取、使用和监管,2019年5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黔财建〔2019〕111号)。该办法明确规定我省新建、生产等有责任主体的矿山及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关闭或政策性关闭的矿山为履行矿山地质治理恢复义务,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预计弃置费用,计入相关资产的入账成本和生产成本,通过专户转账核算,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该办法第二章“基金提取”对建议提到的“足额缴纳所需资金,并根据开采过程中新增的治理范围及时补缴治理费用”有明确规定。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不按照办法提取、使用基金或不按要求报送基金提取、使用情况的,将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予办理其采矿许可证的申请、延期、变更、注销,不批准其申请新的建设用地。

  二、关于解决矿山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方面

  (一)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矿山生态修复,着力解决矿山生态历史欠账多、现实矛盾多、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贵州实际,2020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贵州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职责要求、支持政策和监督管理,努力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社会资本自主投资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

  (二)出台有力措施,助力矿山企业渡过难关。省财政厅先后出台《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政银担风险分担实施细则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政策性担保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着力构建“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致力于发挥我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功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贵州省 2020 年金融服务创新年方案》,通过开展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质效的金融服务疫情防控专项行动等十项重点工作,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便捷、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和财务成本,推动水矿集团、开磷集团实施市场化转股,企业资产负债率分别下降约13个、10个百分点,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杠杆率下降,财务状况改善。截至2020年2月底,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678.27亿元,在保户数8.85万户;全省“4321”业务在保余额164.08亿元,累计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共4万余户。矿山企业可积极申请现行优惠政策支持。

  (三)建立健全融资对接机制,切实加大对优势矿权企业支持力度。2020年4月,由省人民政府主办,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作为承办单位共同举办2020年贵州省春季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周,组织全省39家金融机构参加现场融资对接。在现场洽谈会上促成贵州省贵阳修文县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矿山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获得 47.4亿融资;促成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贵州众一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盘县建营煤业矿石选煤有限公司等矿山企业与金融机构签署融资额度达40.75亿元的意向性合作协议。截至2020年4月末,全省金融机构采矿业贷款余额458.14亿元,较年初增加19.44亿元。同时,大力支持矿企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已有2家矿企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36亿元。

  (四)持续开展支持实体经济创新金融产品评选活动。2019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了2018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创新产品评选活动。经过精心组织筹划,54家金融机构申报参评产品97个,审核确定72个产品参评,最终根据评选结果发放奖励资金1450万元。目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已印发《2019年度贵州省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创新金融产品评选奖励办法》,根据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结合金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将奖励对象由最初的银行业逐步扩大至保险、证券、基金、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行业,明确将支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等实体经济作为重点内容纳入项目申报奖励范畴,进一步鼓励我省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扩大金融供给、增加信贷投放、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机构供给质量效率。

  (五)大力开展金融服务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加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力度,统筹开展“百名行长进民企”“百行进万企”等活动。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精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金融服务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银行省级机构对帮扶企业提供一对一融资服务。2020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强化金融产品创新推广,加快完善融资对接机制,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能力。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保障体系方面

  省自然资源厅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监督执法,按照“严起来”的要求,核实自然资源部反馈2018年度卫片执法图斑存在问题,督促各地自查自纠,加大整改力度,尽快消除违法状态;推进2019年“季度+年度”卫片执法结果核查和违法查处,对部下发的卫片图斑进行认真核实填报,及时整改查处矿产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全面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从严从实、压紧压实市县政府和部门责任,严惩弄虚作假,着力推动整改查处落实到位。拟商省有关部门就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认定制定政策措施,加大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打击力度。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