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1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李春燕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帮助修建从江县往洞镇秧里村至托苗村通村公路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581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复文标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1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李春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修建从江县往洞镇秧里村至托苗村通村公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的划分情况
2018年,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第4号),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2019年,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黔交公〔2019〕8号),明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省公路局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计划编制、工程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并督促和争取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因此,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资金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自行筹集。
二、交通运输部“十三五”期农村公路投资政策
按照交通运输部“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交通运输部对贵州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政策主要有:一是继续支持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确保实现10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这一兜底性目标。二是稳步推进较大人口规模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三是因地制宜,对改善通客班车线路通行条件且具备加宽条件的窄路基路面公路(路基宽度不足4.5米、路面宽度不足3.5米)合理进行拓宽改造。四是加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力度,提高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五是支持全省70个贫困县(含集中连片地区、国贫县、老少边)建设2100公里县乡道改造项目。
三、客观现状
为充分发挥交通在脱贫攻坚中的支撑性作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我省从2017年8月起,投资459亿元建成了7.87万公里通组路,实现了全省30户以上村民组100%通硬化路,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19年9月,我省又相继启动全省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2019-2022年,计划投资300亿元建设完成3万公里的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现阶段,我厅暂无资金支持从江县从秧里村到托苗村公路建设。
四、下一步打算
您提出的“建设从江县从秧里村到托苗村公路”这个建议很好。下阶段,我厅将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安排,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加大对我省农村公路的支持力度,若获得国家支持,我厅将积极启动全省村与村之间重要联络线公路包括从江县从秧里村到托苗村公路。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