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投资促进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乔石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成立省、市县级营商环境建设机构的工作建议
建议编号: 第38号
主办单位: 省投资促进局
复文标题: 省投资促进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乔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省、市县营商环境建设机构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充分吸纳您5月13日建议提案沟通协商会意见的基础上,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6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要求贵州着力建设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内陆开放型扶贫试验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贵州省明确由省投资促进局作为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负责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2018年2月省委省政府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省长为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相关省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贵州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省产业招商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投资促进局,承担日常事务工作,并出台了《贵州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对6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通过一年的整治,省投资促进局年底委托厦门大学和贵州财经大学分别对省级层面和9个市(州)、88个县(市、区、特区)开展营商环境改善性评估和考核评估,贵州省2018年营商环境较2017年有了较大改善,相当于190个经济体的第79位水平,上升了15位。2019年省政府又出台了《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从17个方面提出了45项主要改革举措,推进减时间、减流程、减环节,实现降成本的改革路径。通过努力,2019年贵州省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厦门大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中心评估营商环境便利度分数(百分点)为72.82,相当于190个经济体的第58位水平。
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贵州省营商环境队伍建设,目前省、市、县三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成为贵州省营商环境建设大提升的重要保障。省级层面由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省产业招商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投资促进局,市(州)层面,贵阳市发展改革委、遵义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其余市(州)投资促进局统筹负责当地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县级层面也相应有机构、人员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是否单独成立营商环境建设机构,由省委、省政府根据我省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作出决策。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建设专业化水平,省投资促进局也一直在向省委、省政府积极报告争取,在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加挂贵州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的牌子,增加编制、处室和人员,更高质量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实现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