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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邓光文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加大省际接边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468号

  主办单位: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复文标题: 省民宗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8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邓光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省际接边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情况。为支持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十三五”期间,我省共安排省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3.08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6800万元,下达黎平县270万元。同时,我省也积极加大跑部力度争取中央支持,目前已争取到2020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6亿元,下达黎平县430万元。

  (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有关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黔府办发〔2016〕24号)等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精神,黎平县作为贫困县,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区分轻重缓急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并安排好相关涉农资金。建议黎平县用好用足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根据脱贫攻坚及巩固脱贫成效,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工作。

  二、关于“加大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的建议

  (一)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情况。2018年,我省大力开展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助力农民持续增收。2019年,为实现优势产业优先发展、优势品种率先突破,我省建立了省委省政府领导领衔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工作制度,明确茶、食用菌、蔬菜、生态畜牧、石斛、水果、竹、中药材、刺梨、生态渔业、油茶、辣椒等12个特色产业,分别由一位省领导领衔推进。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19年、2020年省财政厅分别安排专项资金13亿元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同时,分别印发了产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支持方向、具体补助标准,按照绩效承诺奖补要求拨付资金,力争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支持我省农村产业革命,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议黎平县行业部门要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围绕区域产业发展优势,争取纳入产业重点县,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

  (二)支持黎平县发展特色产业资金有关情况。积极支持省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将黎平县列为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大县。支持黎平县中药材种植大县培育项目100万元,支持黎平青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家一县林下仿野生天麻种植示范基地”50万元。2020年,将继续支持黎平县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并组织省中药材专家组专家深入黎平县中药材基地实地指导,确保中药村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种植成功,确保种得好,有收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关于“加大对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保护和利用资金投入力度”的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保护专项经费情况。国家和我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我省通过争取中央资金、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支持我省各类非物质文化(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在中央资金支持方面,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逐年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投入力度,在资金方面对我省作倾斜支持。2010-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总量30464万元,由2010年的1416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3200万元,为我省非物质文化(民族文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在省级资金统筹方面,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尽管省级财力十分紧张,仍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民族文化)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省级财政每年均安排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且逐年呈稳定增长趋势,2010-2019年,省级财政共投入21594.5万元非遗专项资金,从2010年的1386.5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2566万元,专项用于全省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包括传承活动、展示推广及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等方面,为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民族文化)保护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民族工作经费支持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情况。为更好地挖掘、保护、传承和发展我省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2011年至2016年省民宗委在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70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重点加强民族文化保护、民族节日打造和民族博物馆(陈列室)建设等。从2017年起省级调整从民族工作经费中安排民族文化事业经费,2019年安排民族工作经费补助市县部分2393万元,2020年增加到280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做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黔系列”品牌打造、“双培”行动计划、民族文化进校园、民族语言文字、民族古籍等方面。考虑到已有上述专项资金用于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暂不宜设立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基金。建议黔东南州做好前期工作,并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对接,积极申请财政资金对接边地区的民族文化的支持。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省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既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又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难点,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是当前尤为紧迫的任务。近年,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贵州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把省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战场,加快补齐短板,现基本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覆盖,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目前,全省有市(州)级图书馆10个、文化馆9个,县(区)级图书馆88个、文化馆8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392个,城市社区文化中心197个。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公共电子阅览室1,401个,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建成公共电子阅览室428个。全省建成各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20,441个。我省省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均实现免费开放。我省省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文化馆积极改善服务环境,丰富服务内容,开展了大量文化推广服务活动。各级图书馆利用世界图书馆日、图书馆宣传服务周等时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推进全民阅读,构建书香社会。各级文化馆常年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文化进千家万户”等基层文化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各类艺术培训和文化辅导。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经常开展书报阅读、信息服务、科普普法等文化服务,最大限度的为省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各市(州)文广新局通过讲座、展览、培训、阅读推广和建立流动网点等延伸服务形式,满足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使古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参与文化的自觉性日益高涨。

  (四)省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及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丰富省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我省着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努力创造和生产更多贴近群众的公共文化产品,不断满足省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从2016年起每年举办“多彩贵州文化艺术节”文艺走基层服务活动,集中推出150余场(次)主题文艺活动,直接参与群众30余万人次,为省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群众送上丰富的精神文化大餐。全省各级文化部门每年开展的“文化进万家”“六进村”“三下乡”等文化走基层活动,定期不定期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省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经常开展书报阅读、信息科普、普法宣传等“文化进千家万户”活动,定期不定期为群众送书、送戏,送电影,丰富省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二是支持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建设,配合省委宣传部牵头的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2020年争取中央资金3818万元,为我省1909个贫困村配置村文化活动室设备(每个村2万元)。

  (五)支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发展情况。我省民族地区参加全国第五批农业文化遗产申报活动,锦屏县的杉木复合种植(含加工与贸易)与管理系统获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项目。2020年,将继续加强省际接边少数民族地区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名录与相关专家名录的挖掘与整理,积极争取列入全国首批“区域性农业文化遗产名录试点”方案。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会同各级有关部门,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争取力度,加大对省际接边地区少数民族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不断壮大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强化供需对接,提升服务效能,促进省际接边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全面发展,提升省际接边地区少数民族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水平,有效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确保省际接边地区少数民族2020年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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