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1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刘光信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建立保障机制支持雷山县繁荣民族文化事业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501号
主办单位: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
复文标题: 省民宗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1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刘光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保障机制支持雷山县繁荣民族文化事业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雷山县地处黔东南州雷公山核心区,是我省苗族同胞的聚居地,山清水秀、环境优美,苗族语言文化保存完整,节庆习俗丰富多彩、建筑服饰独具特色,以民族歌舞艺术、传统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原生态民族文化资源十分丰富,让雷山素有“苗疆圣地”之称,拥有“百节之乡、歌舞海洋”之美誉,被誉为“中国苗族文化展示中心”。雷山县境内众多独具民族风情的民族村寨更是被喻为“露天博物馆”,是保存苗族原生态文化最为完整的地方。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从政策、资金等各个方面加强雷山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十二五”期间,省财政累计安排4962万元,“十三五”时期截止至2017年底安排2201万元用于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从2018年起省级调整从民族工作经费中安排民族文化事业经费,2019年安排民族工作经费补助市县部分2393万元(下达雷山县21万元),2020年增加到2820万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2010-2019年累计中央财政补助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总量达30464万元,省级财政每年安排非遗专项经费逐年增长,从2010年的1386.5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2566万元,共投入21594.5万元非遗专项资金,用于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黔系列”品牌打造、“双培”行动计划、民族文化进校园、民族语言文字和古籍保护等工作。
二是积极支持雷山县西江苗寨为代表等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以民族文化资源为载体,以旅游开发为导向,成功举办“中国传统村落峰会”,打造“中国民族乡村旅游示范区”,建立了西江苗族博物馆,挂牌成立20多户家庭博物馆,打造出“古歌堂”、“鼓藏堂”、“刺绣坊”、“银饰坊”、“米酒坊”等多个苗族文化点,广大村民在参与保护民族特色村寨过程中共享发展成果,实现了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的多赢局面。2019年,在西江千户苗寨景区旅游和雷山苗年节等苗族文化活动旅游的带动下,雷山县接待游客达1236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16.6亿元,带动乡村旅游1.1万户,3万人稳定增收脱贫致富。
三是加大对雷山县民族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充分挖掘建筑、语言、服饰、歌舞、节庆、饮食等文化特色,每年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雷山县打造苗年节、鼓藏节、芦笙节、等具有民族特色的节庆活动和民族特色体育活动,实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地方旅游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发展。
四是深入实施少数民族传统工艺领军人才“千百十”示范带动工程,扶持带动一批工艺大师创业,建立民族传统手工艺传习所,支持苗族银饰、刺绣等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就业增收,雷山县被列为国家首批“非遗+扶贫”试点地区。
五是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在雷山县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苗汉双语教学,支持陶尧博物馆建设,建立西江——陶尧片区“双语”和谐示范区建设,积极抢救保护民族语言、古籍、民俗、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民族古籍普查保护和抢救,资助出版了《雷公山苗族歌谣谚语选》《雷山苗族理经》《雷公山苗族古歌古词》等多部苗族古籍,加强苗族古籍普查和传承人普查,为民族文化有机发展留下“根”和“魂”。
下一步工作中,省民宗委将积极会同省级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更多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加强我省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力度,积极支持雷山县民族文化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