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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龚淮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推行我省水泥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泥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监督省内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建议”答复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有关要求,扎实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12月,我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对2021年度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监督水泥企业执行错峰生产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省级管理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省工信厅按季度通报水泥企业执行错峰生产情况,对未完成停窑计划的企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做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日常监督执行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提供环境监测数据,精准掌握水泥企业开停窑时间。二是明确市(州)管理部门责任加强监督执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市(州)工信、生态环境管理职责,按月调度企业执行错峰生产情况,按季度上报省级管理部门,对执行不到位,未完成停窑时间的企业责令整改,并约谈企业负责人。三是依靠行业协会和分会建立互相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向企业宣传政策,帮助指导水泥企业制定停窑计划并互相监督执行,对确有实际困难的企业给予协调解决,确保错峰生产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二、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联合重组的建议”答复

我厅高度重视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推进联合重组工作。2017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和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中提出,每年2月底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年度行业管理工作计划中将严禁新增水泥产能、提升水泥行业集中度等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加以推动。今年以来,我省开展一批水泥生产线产能减量置换工作,有力推动行业兼并重组步伐。如:赫章县黔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出让方案公告、贵阳西南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熟料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产能“减量置换”方案公告、都匀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暂定名)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产能“减量置换”方案公告、水城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产能“减量置换”方案公告等产能置换工作。同时,省自然资源部门积极为包括水泥产能置换在内的项目用地做好保障工作,建立省、市(州)、县用地保障三级联动沟通协商机制,指导和要求市(州)、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时掌握了解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和存在困难,共同研究协商提出问题解决措施。对我省水泥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建设项目用地,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前提下,将给予积极支持、快捷办理,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加大监督执行力度。进一步推进省内小、弱水泥企业整合,严格落实水泥产能“减量置换”政策,坚决遏制违法新增产能,深入开展能耗、排放等对标达标工作,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引导落后低效产能有序退出。我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四新”抓“四化”,依托“千企改造”工程等平台,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推广先进技术,持续提高我省水泥行业智能制造、绿色集约、装备工艺的生产水平,推动水泥行业向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水泥行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联系和沟通,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3日

 

(全文公开)

(联系人:任敏,联系电话:0851-8682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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