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6号建议的答复
凌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对贵定洛北河省级风景名胜区进行优化调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省正在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2020年9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2号),文件明确:本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暂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身范围调整,风景名胜区体系予以保留。针对当前风景名胜区内存在的城市建成区、建制乡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等大量人为活动,以及与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等问题,将另行研究解决。
2021年3月1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梳理提供风景名胜区有关情况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453号),我省立即印发文件通知各市(州)对风景名胜区有关情况进行梳理,并要求各地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对风景名胜区边界范围和保护分区优化调整规则的建议;二是对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衔接的建议;三是对《风景名胜区条例》的修改建议。2021年4月13日,我省根据国家要求将相关材料和意见建议上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近期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沟通,目前,国家层面正在根据前期各省(市、自治区)梳理提供的风景名胜区有关情况,研究风景名胜区内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的解决方案,将会尽快印发文件到各省(市、自治区)安排有关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省林业局将继续积极加强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沟通汇报,一旦国家印发有关文件,省林业局将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安排,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优化调整工作,争取尽快解决风景名胜区内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进一步督促黔南州文化和旅游局,积极指导贵定县文化和旅游局结合景区范围开展调整,为下一步金海雪山二期、阳宝山二期等一批重点景区提质改造项目的建设和推进贵定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等打下坚实基础。
贵州省林业局
2021年6月21日
(1.此件公开发布; 2.联系人:张琴;联系电话:1528536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