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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陈仕林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支持水塘村“旅游大道—永乐路段”改造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78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复文标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陈仕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水塘村“旅游大道—永乐路段”改造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渔梁河桥基本情况

  渔梁河桥位于贵阳市县道128水口寺至大关口K10+011处,桥梁全长约15米,桥面全宽8.5米,桥面净宽7.6米(与路基宽度基本一致),经乌当区交通运输局委托贵州工大土木工程试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为“三类”(桥梁分为一、二、三、四、五类,四、五类桥梁为危桥,其余类别为非危桥)。

  二、“十四五”期桥梁建设相关政策

  交通运输部“十四五”期车购税资金重点支持四、五类危桥的改造,并将防护水平不足的通航桥梁以及部分位于普通国道且承载力不足的老旧桥梁纳入改造范围。

  渔梁河桥属于农村公路上的非危桥,根据目前政策,不能纳入“十四五”中央车购税补助范围。建议由贵阳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行筹集资金进行建设。我们将继续关注交通运输部“十四五”投资政策,若政策允许,将该桥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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