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杨昌艳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给学生教室安装空调的建议意见
建议提案编号: 第31号
主办单位: 省教育厅
会办单位: 贵阳市政府,遵义市政府,六盘水市政府,安顺市政府,毕节市政府,铜仁市政府,黔东南州政府,黔南州政府,黔西南州政府
复文标题: 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杨昌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学生教室安装空调的建议意见》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南北地理分界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等国家有关标准对集中供暖区域的划定,我省不属于集中供暖地区,对学校集中供暖没有强制性要求,国家对南方地区学校集中供暖也没有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前期,省教育厅组织了开展全省学校防寒取暖情况摸底调查,并经了解云南、四川等周边省份也未实施学校集中供暖工程。鉴于我省冬季最严寒湿冷时期学校已放寒假,学校采暖设施投入大,采暖使用时间短、大部分时间造成闲置,供暖使用效率不高,加之各级财力困难、支撑严重不足,当前学校办学条件保障重点是保基本、兜网底、补短板、促达标,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无国家相关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保障的情况下,不统一实施学校取暖工程。
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每年争取和统筹中小学幼儿园项目中央、省级补助资金55亿余元,支持各地持续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并在2021年的有关教育项目补助资金文件中明确统筹落实必要的高寒高海拔区域冬季清洁取暖设施建设。相关补助资金分配安排到各地后,由县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紧扣辖区内基础教育发展实际和相关教育布局及项目规划,按照“保基本、兜网底、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具体项目,依据相关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可用于配置安装学校取暖设施设备。对确有采暖需要的省内各地特别是高寒区域,各有关地方可结合区域气候条件、市县级财力状况等实际,统筹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每年下达的有关教育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紧扣辖区相关教育布局及项目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地配置安装学校教室取暖设施设备,为广大师生创造更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