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2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郑梦英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请求将学前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列入省、州财政预算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502号
主办单位: 省教育厅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
复文标题: 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2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郑梦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学前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列入省、州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目前我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地方所需财政补助经费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等由省市县分别承担,省级财政通过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市县给予支持。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提升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我省不断健全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立健全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2018年,印发了《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黔财教〔2018〕254号)和《贵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黔财教〔2018〕255号),明确要求: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500元/生·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不低于700元/生·年,从制度上进一步推动各地加大对学前、高中教育资金保障力度。二是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我省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统筹省级财政资金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努力加大对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投入支持力度。据统计,2020-2021年(截至6月30日),我省共统筹中央、省级资金28.84亿元用于支持我省学前教育学校优化资源配置;统筹中央、省级资金17.73亿元用于支持我省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育人方式改革。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力度,继续统筹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各地政府也要根据《教育法》《贵州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要求,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落实对本地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投入责任,切实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