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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韦朝虎,陆发林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解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问题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402号

  主办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复文标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2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韦朝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起,我厅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围绕“三减一降一提”,持续打造环节最少、材料最简、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的审批服务流程,系统提升全省办理建筑许可水平。目前已实现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大幅减轻企业负担。同时,我厅与2020年印发了《关于规范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和《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施工许可办理工作。

  下一步,在已完成对贵阳市“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相关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基础上,及时出台有关文件,拟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规模及工程投资作相应扩大调整,按程序完成合法性审核并报住建部备案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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