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7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王敏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大力倡导绿色理念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517号
主办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复文标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王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倡导绿色理念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发展改革委商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省级层面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方面
我省自2017年起,开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后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部署安排全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各项工作,建立了省级层面的统筹协调机制,完善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基本构建了省级层面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同时制定了《贵州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0-2030)》《关于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贵州省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贵州省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相关文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加快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二、生活垃圾分类措施保障方面
一是2021年5月,我省正式颁布实施了《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章节,初步建立了省级层面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同时,推动地方出台了《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强化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保障。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2020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567亿元,支持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加快全省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进一步促进环境改善、保障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