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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张天星,包璐,蒋霁,明媚,潘义英,唐永兰,周跃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建立房地产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251号

  主办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贵阳市政府

  复文标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1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张天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房地产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我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诚信守法、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我省已开始着手建立房地产行业从业主体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2020年我厅与省发改委对接,明确了房地产行业从业主体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建立的路径和方法,2021年我厅委托省房地产业协会开展了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及有关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了《贵州省房地产行业从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并经过多次修改和评审,目前该项工作处于紧密推进中,预计年底前可正式出台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

  对您的关心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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