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移民局关于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55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吕芳
会议届次: 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在易地扶贫搬迁点建立标准化厂房和创业园区的工作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255号
主办单位: 省生态移民局
会办单位: 贵阳市政府,遵义市政府,六盘水市政府,安顺市政府,毕节市政府,铜仁市政府,黔东南州政府,黔南州政府,黔西南州政府
复文标题: 省生态移民局关于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55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吕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易地扶贫搬迁点建立标准化厂房和创业园区的工作建议》(第255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建议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政策支持的有关情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标准化厂房或创业园区作为让搬迁劳动力就近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一种有效途,省委、省政府已有明确的政策文件支持。2019年2月15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9〕8号)文件明确“围绕当地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挖掘就业岗位,促进搬迁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办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加快安置点产业培育和发展。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和社会帮扶资源,整合扶贫、农业农村等部门项目资金,结合当地产业结构布局,引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和经营主体,尽可能为安置点配套建设有市场前景的产业项目。建立完善产业和搬迁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搬迁群众从产业发展中获得稳定收益。”2020年12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黔党办发〔2020〕36号),要求“全力提升稳定就业质量。通过盘活资源、建设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东西部协作、职业转换等多种措施,不断扩大就业规模。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各类就业优惠和补助政策,促进搬迁群众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大力发展安置区产业。统筹县域资源发展适合搬迁 群众的特色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用好各类政策资金,推动后续扶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并已明确相关省直部门和市县政府为责任单位抓落实。
关于集中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在易地扶贫搬迁点上建标准化厂房或创业园区的问题。
贵州作为全国搬迁规模最大的省份,“十三五”期间完成搬迁192万人,全省共建成949个安置点,涉及9个市州、84县(市、区)。根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省有劳动力搬迁家庭41.31万户98.49万人,已就业90.77万人,综合就业率92.16%,实现了搬迁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目标,但仍需要从多层次、多渠道促进搬迁劳动力充分就业。在安置点建设标准厂房或创业园因涉及的要素多、资金量大,同时因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以及劳动力现状的差异,各地的需求不一。如黔南州2021年争取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共3.09亿元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争取37个项目1.39亿元用于扶贫车间的标准厂房的改造、设备采购等。但该州同时反馈还有23.27万平方米闲置商铺待盘活,目前还不需要建设标准厂房,安置区主要存在扶贫车间缺订单、缺资金、缺熟练工人、缺管理人员等问题。在毕节市,2020年12月我省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戴帽资金)后,毕节市七星关区将8553万元后续产业扶持专项扶贫资金购买了七星关经开区2835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用作柏杨林安置点产业园,已有贵州星美服饰有限公司、贵州阿步特鞋业有限公司、毕节明月工艺美术有限公司、贵州京福服装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入驻;黔西县锦绣花都安置点用5866.947万元后续产业扶持专项扶贫资金建设标准厂房30000平方米;您所在的赫章县用1500万后续产业扶持专项扶贫资金在银山安置点建设农产品交易中心,预计2022年9月建成。目前,省级财政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修订完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将作为资金的主要支持方向和分配因素,县级可统筹安排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故建设标准厂房和创业园区的问题,各地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积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对安置区各类创业就业载体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促进安置区产业发展,提升搬迁群众就业和增收水平。